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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省土地增值稅的方法

為了省一百多萬的土增稅就冒著被整碗端走的風險把土地贈與另一半,萬一兩人離婚了剛好拿去當老婆的嫁妝。真的是省小錢賠大錢。

cm4430 wrote:
為了省一百多萬的土...(恕刪)


大大講的也是有道理
不過實務上大部分的人還是願意透過夫妻贈與來節稅
gary40026 wrote:
土地增值稅的稅率為20...(恕刪)

以夫妻互相贈與每次都繳土地增值稅,以避免年久累進稅率變高的確是個節稅方法,不過一般人很少會這樣做吧?因為不是真的出售土地利益並未實現,為了將來省稅馬上拿出大把現金繳稅,這似乎不是很合常理,況且將來土地增值稅政策會如何改變並無法預測。

所以這個議題有點是以現在的觀點往回看當初這麼做比較有利,但誰會預料得到長遠之後是否真的有利?如放到繼承.....那之前繳的稅不是白繳了,或是發生戰亂!大概會有一段很長時間不動產不值錢,稅也是白繳了!

若是素地這樣操作還有可行性,若是還有地上物可就麻煩了,大部分都必須同時移轉,這又衍伸出契稅問題,每次轉移還有代書費、規費等費用產生,這樣下來能節省多少稅?

會舉這樣極端的例子主要是因為這兩年的公告現值調整非常多,有一種直線飆升的感覺,可能是因為小弟我人住宜蘭吧XD
夫妻贈與主要是用來避“遺產稅”而不是土增稅。

夫妻贈與土地或繼承都不用繳土增稅,而土增稅是可以轉嫁的稅,根本就不用避。

買賣土地時只要告訴仲介這項訊息就可以了,例如1000萬的土地土增稅100萬,我是賣方,就開價1170萬,其中100萬是稅金,70萬是佣金以及其他稅,這樣一來就轉嫁給下一個買家了。

至於會不會有人買單,急著買的人就會買單,土增稅真的一點都不用去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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