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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不歸還押金如何處理

這擺明刻意壓押金了
想趁機薛一筆而已
除非真的有明顯髒污毀損
幫復原就好
扣錢是那招= =
Ca(OH)-Doctor wrote:
租給你是乾淨 而且很多房東都會油漆, 為什麼給你住完就要有合理的使用痕跡 然後還要照比例!?想省錢你當初為啥不自己刷!!??真的是 標準 奧客心態...(恕刪)


兄弟,針對油漆部份
租房信任在坊間本來就是油漆是房東在房客搬走後,下個房客來之前要處理~
一般租了自用住宅還要自已漆油漆~講出來都會被笑好嗎~


第六條:修繕及改裝
(1)房屋因自然使用所產生之耗損而有修繕之必要時,應由甲方負責修繕,不得拖延。
(2)乙方如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應取得甲方之同意,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結構之安全。

第九條:租賃物之返還
租賃關係消滅時,乙方應即日將租賃房屋回復原狀遷空返還甲方,不得拖延。


不管內政部還法院版,幾乎所有契約都有這2條類似的
「改裝」跟「自然耗損」很難分嗎?

若今天想破壞這個規則,房客是不是也能要求房東每年過年前都粉刷以免被要求退租時重漆?
可以請問 屋主一定要重新油漆的原因嗎

牆壁污損的真實程度+_+

這個需要舉證

算是妳們油漆的關鍵
租屋八年的心得

搬走有打掃房子就夠了

根本沒遇過敢要求清潔費甚麼的房東

這種房東 被我遇到 我肯定修理他...
可能是惡質房東藉機侵吞押金,調解不滿意就告去稅務機關,讓他損失更多。
也可能是房客一面之詞,所謂的弄得特髒,是哪種? 近日電視也有兩件租房慘案。
一般來說如果跟房東關係不錯

房東不會刻意苛扣押金

不妨潑出房間狀況

之前

租房客抽煙

煙頭燙在木頭傢俱上

傷痕累累

但對方是酒店小姐交友複雜

只能苦吞

假意賣屋請她搬家

或許潑出屋況

看"髒"的定義

如果像最近租霸搞髒程度

二話不說

先看他背景⋯再説
有遇過同一個社區的房客提醒下一個租客說房東會在房客退租前兩天過來查看,要求全部牆面要重新粉刷,費用房客承擔。
因為承租時有拍照,與當時『不符』。
這定義很廣泛,要注意一下。

bestnicesonic wrote:
奇怪的論點法律什麼...(恕刪)


所以說要看合約呀~
你合約有註明要恢復原狀
那就是恢復原狀啊...
至於是什麼時候的原狀..
那就看你有沒拍照記錄了

一般都是牆壁有釘東西要補~油漆重刷...
家具損耗通常不會算
除非是很誇張的才會要求賠償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原訂在上個月底搬出整理好房子歸還給屋主,但屋主要提早兩天交屋,說要請人打掃和油漆,
因為我有提到房子因為還差兩天還來不及整理乾淨,屋主說沒關係,因為還有水電瓦斯是講好直接到月底比較好計算,
所以兩個月押金就沒有在交屋日先拿回,方便他之後結算水電費後,剩下再補匯給我就好。交屋當天屋主找他親戚來交屋,發現房子不如預期乾淨,但也沒做什麼溝通,之後屋主撥電話給我說房子太髒,要我出清潔費跟油漆費,我說沒有問題,但這要有個比例原則,因為房子住久了已經會有正常的使用痕跡,超過正常的範圍的髒污,我就該負擔那多出來的費用,而不是把全部押金扣光。但屋主認為房租很便宜,沒有把房子維護乾淨,說租金很便宜他少賺了10幾萬,說我已經賺到很多了,拿來補這些費用我還賺到,但我覺得租得便宜這是幫他出租的仲介開的價,怎麼會算到租屋押金上。

至於屋況髒汙的地方,這的確比一般正常租屋者來得髒,所以一定要出清潔費跟油漆錢,但我覺得屋況比例差不多是可以幫負擔一半,因為屋主嫌棄的地方,其實是在我搬進來前就有的狀況,比如陽台玻璃有裂痕,房東找師傅來安裝冷氣,窗戶被膠帶貼死開不了,房間屋頂隔板有醜醜的膠帶封住缺口,這些我也沒跟屋主提過,因為是透過房仲來租,我就是接受當下的屋況,但看起來屋主並不知道當時租給我時房子就有哪些問題,所以這次就全部算我頭上了。
清潔費是三千,油漆兩萬二,房租的押金是兩萬三。

至於屋況髒汙的地方,後面三年並沒有清潔窗戶還有地板全都使用地墊鋪在上面,還有牆壁有書櫃與其他櫃子靠在牆壁邊,所以搬離的時候牆壁有受潮油漆剝落的情況,還有許多掛畫的釘子去除痕跡,這些是我覺得該出費用的地方,但我覺得押金全拿走,這沒有符合比例原則,還是其實有這些狀況屋主全拿走押金是對的事情?

我詢問過調解會,因為屋主不住台北,所以我要去屋主所在地的調解會,這時間成本不划算,也只能認賠。

請各位鞭小力點,我也在思考是否應該全部負擔這些費用。
jo87fish wrote:
原訂在上個月底搬出...(恕刪)





請問
1.可以提供 租屋前跟要退租時的照片嗎?
2.牆面油漆要看雙方租賃契約之意思表示
例如 刷新漆交給你並要求再刷新漆返還 或是 雖未刷新漆(牆面無令人不適之感)交給你但返還時若有隨意塗鴉潑墨...則須回復原狀(也只能刷新漆)

3.自己的房子自己會愛惜.......房東的房子更要愛惜(避免每次租屋會產生相同的糾紛)
4.若自認為不是愛惜房子的人.....建議買房子(狗窩也沒人管你)
很多房東都不想想,租屋的人大部分是血氣方剛的年輕人
自己可能五六十歲了,搞不好住在附近
為了計較或貪心那幾千上萬塊的押金,把自己置於風險中
怎樣都不划算
不是專門搞破壞的,只要用他的租金回復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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