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lesses wrote:從我奶奶16年前過世就有追了 再來就2007年一次只是我奶奶過世那時候我才24歲剛退伍 之後工作都沒存什麼錢也沒買房子...(恕刪) ricky_lin wrote:即使是繼承,繼承法已經修改,只要繼承的時間當事人未成年,是有所及既往免扛債的條款的。...(恕刪) 重點是當時已成年印象修法前還沒限定繼承,爸爸和前面一堆親戚都拋棄繼承,債務搞不好往下繼承到樓主現在雖然有限定繼承(好像一人辦,其它繼承人同享),但如果前面都還是用拋棄繼承樓主還是得按時處理,免得限定繼承時效過了啥的建議還是請律師好好確認及處理
建議 :1. 找可信任的律師, 委託律師處理. 你現在的問題, 需要專業的人來解決, 而非常識, 常理, 應該.... 可以處理的.2. 你出面, 叫做有意見哇哇叫; 律師出面, 叫做走法律途徑. 對方的態度是完全不同的.3. 委託律師後, 就完全配合律師, 千萬不要意氣用事或自作聰明節外生枝.4. 找律師, 就跟他談 : 包案的價錢. 最好能一價處理.5. 因為3,4 所以一定要找可信任, 且專業的律師.以上, 請參考.
請律師去農會了解這個要封房子成案理論上應該不大簡單講如果當時用6歲的樓主當人頭貸款這個貸款會批准,問題就很大如果不是主要貸款人,而是保證人告到法院法院會因為被告當時年僅6歲不具行為能力法官應該也會判貸款與你無關所以不用怕農會不給你看沒關係你就委託律師如果沒有意外保住房子的機率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