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冰佑佑 wrote:驗屋公司一直都有,買方如果需要可以在交屋的時候驗屋? 不須要政府雞婆了。我最近也是花2萬找驗屋公司驗屋,自己的生命自己顧。 別說2萬,如果賣方連花個8000證明自己的身家清白都不願意,那麼我為什麼要買你的房子?
cinnamon coffee wrote:別說2萬,如果賣方連花個8000證明自己的身家清白都不願意,那麼我為什麼要買你的房子?..(恕刪) 別說8000或2萬檢查費,如果賣方50年房屋號稱花10萬健檢通過,有多少買方會相信?
ghujojo wrote:早該如此了,光一個...(恕刪) 同意..+1反對的不是黑心仲介就是無良投資客買房子是人一生中的大事為何別人要高價買你滿嘴話術的瑕疵品黑心仲介我見多了非常可惡這個法案不通過這種政府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