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沒有出租 , 就算自用住宅 .
所以 , 少數人擁有社會大部分的房屋 , 多數人沒有房產 , 房屋自有率依然高達80% .
然後政府就能謊稱 , 大部分人民都有房屋 , 人民沒有無殼蝸牛的問題 .
事實上 , 大部分人民依然是沒有個人房屋 , 房屋自有率只是騙人的假象 .
就像失業率一樣 .
好手好腳 , 不是學生.老人.幼童的勞動人口 , 有一千六百多萬人 ; 領薪水的人只有七百多萬人 . 政府說失業率只有幾% ....
你信嗎 ?
軍公教和政黨網軍又要說 , 攤販沒有算到領薪水的 ... 原來台灣攤販人口將近一千萬人啊 ...
有興趣的人可以查一下 , 政府編列了幾百萬名無酬家屬工作者 ?
肯老族.御宅族 , 幾百萬沒有工作收入的人 , 在政府眼中不失業者 .
歐美的數據就很實在 , 沒有灌水 , 房屋自有率和失業率都是真的 , 表現人民生活的真實狀況 .
自用住宅根據土地稅法第九條:「所稱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DIY LOVE wrote:
只要沒有出租 , 就算自用住宅
....
自用住宅根據土地稅法第九條:「所稱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恕刪)
大大文中這兩件事不是自己打臉嗎??
如果有人有房, 但沒入籍, 也沒出租, 也非營業用, 那算不算是自用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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