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keiww wrote:現在還有這種老古板...(恕刪) 這不算老古板吧該盡的義務不盡只懂該分的就好像一堆人年輕時拋妻棄子老了卻不要臉要兒女扶養通常喔,家務事,自家人去解決,要是私下不行溝通,就只能上法院啦開板大的善意是針對女方有是需要有懂法律的人再開一篇教教01眾網友,要是家中有不盡扶養的子女在父母死後分遺產如何解決
冰淇淋賣十年 wrote:我坦白說 你老婆 憑甚麼資格去繼承財產呢女兒嫁出去了 還要回來吵要分財產 真是聽得很多 也代表沒那種格調 希望版主是問問而已 您是從清朝穿越回來的?雖然我是男的不過怎麼我看到身邊的案例照顧年邁父母盡心盡力的通常是嫁出去女兒多?我也不覺得當兒子的有資格全拿不過作為女婿/媳婦的岳家/婆家的財產事情能不要碰就不要碰真的值得去爭讓老婆/先生請個律師去解決如果請律師划不來那這點財產也沒什麼必要花力氣去爭
娶老婆本來就是為了繁衍下一代當然法律上每個人都有權繼承屬於他的那一份但嫁去了就是嫁出去了要以新家庭為重(你應該也這樣希望吧?)常常跟舊家庭藕斷絲連(指的是紛爭等等)兩邊跑其實不好換句話說...我是認為盡量不要有其他想像空間比較不會引起紛爭版主應該也不希望你的子孫,將來有數不清產權要處理吧?當然,有很多很圓融的處理方式這也是大家一直努力的方向話說父母若健在,談這些還蠻好笑的XD
這邊提一個觀念 以前通常都給男生是因為嫁出去的女兒 根本就沒有辦法回娘家照顧父母現在我大部分看到的 都是女兒很貼心 回去照顧父母 說真的 比男生還更有資格拿遺產所以原po 如果你的心態是:我有資格 那就憑心而論 父母往生前 是否有盡到孝道!?如果有 那去爭 真的理所當然 如果沒有呢!?那我勸你與老婆 不要去牽扯不然人一輩子幹了多少好事與壞事~~有人會知道的
我覺得法律很不合理我家最近剛好在吵這個我爺爺有三個女兒一個兒子法律說女兒有權力可以分但是也要想一下,女兒有負責扶養嗎?法律為何需要先讓女兒分掉財產,再來處理他們未盡扶養義務的費用提交給撫養者這樣實在不合理,平常也沒再出錢沒在撫養但是要吵財產卻說他有權力,哀所以我想問樓主請問你們有無盡到扶養義務,不管是金錢、實際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