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子珺 wrote:
女孩嫁出去 還是你阿公的女兒 法律上還是可以分遺產,現在什麼時代了,男生女生一樣平等
享有同樣權利也要盡同樣義務
我家的例子是
阿公先過世,因為房子不在他名下
辦完喪禮現金也沒剩多少
所以沒什麼好爭的
過幾年阿嬤走了,除了名下幾百萬現金
還有兩間房子
阿公還沒過世前就講好
第一間是他們兩人打拼的
所以五個兒女平分
買第二間的時候小孩長大了
是三個兒子拿錢出來,貸款也是兒子繳的
所以由三個兒子繼承
至於現金的比例則是兒子女兒2:1
兒子100萬女兒就50萬
因為姑姑們不需拿錢回家
叔伯們則是固定拿了四十年
生病也是由男方照輪
至於中間誰回去跟父母拿錢,借錢,有沒有還全都一筆勾銷
因為那是阿公阿嬤的錢,要給誰花是他們的自由
只要公正分配,大家都沒話說
壞就壞在會去爭財產的人
普遍都是不願付出,只想坐享其成的人
基本上有特留分,就算有立遺囑一樣有特留分保障
除非能證明姑姑們有不孝,或是未盡到照顧責任等等理由,
不然基本上不可能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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