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Yin wrote:
房仲講這些話就太假了!
房仲講這些話就太假了!
房仲講這些話就太假了!
很重要的邏輯講三次!
房價跌,才會逼升買氣,有買氣才會有4%賺! 如果也從買方那邊抽成... 8%?
所以房仲講出這些話根本~~~ 騙肖喂!
房價跌才有買氣,也才能抽傭有錢賺是對的,
但你應該比較沒有買賣的經驗,是不可能到8%的,
內政部有法條規定仲介業者抽傭不得超過總金額的6%,通常是賣方4%,買方2%,但這是規定
普遍的牌價是總金額5%,賣方4%,買方1%
但是實際上的操作,總金額的3%或4%是比較常見的,也就是賣方2%或3%,買方1%,
這趴數的差別最主要跟總價還有房屋開發賣方與媒合買方的店家是否為同一家有很大的關係,
如果你嘴巴夠厲害,仲介業者缺業績,賣方1%,買方0.5%也不是沒聽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