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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要求簽ab約,可行嗎?


yoyo S wrote:
目前尚未下斡旋,仍...(恕刪)


很簡單啊,要差額的回饋金
這個案例,就說,給我差價100萬的回饋,我就簽
不過這樣提,換對方不理你了
房子還會有~~

一定會有你喜歡的~這種的約不買也好
也不是耶,目前放生這戶了~

我都還沒下斡旋他就自己跟我提ab約,
而且是跟以前我們認知的ab約相反(實價登錄低於成交價很多)
想必前面第一組下斡旋金的婆媽組也知道ab約才下斡旋的,
所以很好奇,
是不是有什麼點是我們沒想到的,
因為怎麼想,都是問題很大條~~前途也很堪憂的一戶啊
假設 1000萬的房子

你買 1000,實登 800

三年後你賣 1100

你以為你只賺 100? 你多賺了200

該繳的稅跑不了~~

三年後你賣 800

你以為你賠了 200? 國稅局不會讓你扣的

因為買800 賣800,沒賺沒賠~~


結果吃虧的都是你
Eigen wrote:
假設 1000萬的房...(恕刪)

是啊~  
反之 ,
賣方 現在不但不用繳房地合一稅
也不用繳所得稅、土增稅


逃的可大了!
刪刪刪1515151515
偽造文書是公訴罪,大概就是緩刑兩年,身家不清白,你的決定呢。
御用點心 wrote:
偽造文書是公訴罪,大...(恕刪)

是啊 這個真的很可怕 
還有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罰則


本身國稅局好像罰則蠻輕的




yoyo S wrote:
就是想不到對買方有什麼好處,為何仲介會期待有人願意做呢?



為了賺錢有人命都可以不要
你這樣的情況算什麼
所以我以前跟房仲打交道
就覺得房地產這個行業
在台灣 被政客護航的狀況下
其實已經是半詐騙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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