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666 wrote:
剛剛想到的.......(恕刪)
當然不是.
房子這麼貴大家為何願意幾十年節衣縮食去買?因為以後可以賣更貴.
當然這個假設以後成立與否我是懷疑的,台北市動不動幾千萬難不成以後每間上億?除非大家收入快速提昇.
這事先不討論,但我們父母輩真的就享受到這大幅增值的好處是事實.
台北市不管老屋新屋都漲翻了.
地上權:如果50年.
買了以後住20年,在台北市還不算舊的房子,此時多數人在這時間點會賣,否則到30年根本賣不掉了.
要賣多少就是重點了.
接手買家心態也一樣,希望日後換房子時可以拿回一筆更多的錢,這些年辛苦也有代價了.
可是當他們(下一手,接手剩30年期房子的人)出價時,一樣想到住了20年後可以賣多少,想了就打退堂鼓.
您會願意去買間30年後就到期的房子嗎?第二手20年後再賣還賣得掉嗎?
所以當第二手承接時絕不願出高價,因為很可能殘值都折在他們手中.
既如此,這和買台車有什麼差?
連帶的,第一手買時就要想好以後人家的房子增值,只有自己買的貶.
如果人家都貶值了,住20年後這地上權剩30年的,連接手的人都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