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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輩(父)打算資助我6600萬的頭期款在南部買房,被我一口回絕!!

沒有兄弟姐妹當然不用肖想父執輩的錢 因為時間到都是你的有什麼好想的

炫耀文 給87分 以上

manson_tv wrote:
樓主憂國憂民+淡泊名利+炫耀文

搖擺沒落迫的久啦
請問版主的6300萬是繼承現金,還是房子?
7800
現金我們夫妻1400
父親800

上海徐家匯附近房產*2約4000-4200
中和一間約1400

節稅的部分我也正在研究
http://key88.net/article24292.html

目前看起來大陸沒有遺產稅,不過有外匯管制

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時,不徵收契稅。

而稅總同時明確,按照《中華民眾共和國繼承法》規定,對於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的,則屬於贈與行為,應徵收契稅。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民眾政府在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

不過大陸現正考慮學外國徵收遺產稅,是討論研究階段, 目前還沒有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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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需要公証,公証費是房屋評估值的2%,正常過戶就不需要了.
如果房屋沒過五年,正常過戶要交營業稅,繼承不用交.
繼承的房子如果以後想賣的話,永遠都有個人所得稅(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過戶的話, 如果超過五年以後你父母(夫妻)只有這一套房子就沒有個稅,如果有的話也沒有這麼多(房款差額的20%或房款的1.5%或1%根據房子的情況不同而定).

大陸的《繼承法》中所列遺產的範圍中有房屋。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証、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大陸目前贈與必須到公証處做公証。公証的費用在2%.

北京個人接受無償贈房要全額徵收契稅,並在轉讓受贈房屋時按照20%的稅率“從嚴”徵收個人所得稅,不允許按1%核定徵收模式繳納個稅。

(普通贈與必須有公證書)
除了繼承、遺囑之外的無償贈與,受贈人必須有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持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約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証和《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而且,對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的,稅務機關不給發售發票或者代開發票。

如何節稅,將錢一年一年匯回台灣,變成現金、黃金??
其他的部分就恕小弟保留了,我還要仔細研究一下,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好棒楃!遺產有6千多萬耶!難怪可以任性地離開台北去屏東.......
路過!

文章太長,好像在讀課文!



火神大大 wrote:
一、其實我也沒想過...(恕刪)

小摩星 wrote:
十年後市區大樓機能好的~應該一兩折有撐後反轉漲一倍(小摩星第一篇多頭文,請珍惜)
~郊區或是公寓舊建築~就是0折無價之寶~真的是無價


跪讀



我真的沒看過你發多頭文!!!
看看,笑笑,看看,當作娛樂文章就好~
多花一點時間在其它有用的文章,
本篇沒有重點,回文就少
這篇文最諷刺的地方

就是他是繼承了長輩大部份來自"房地產"的財產

而這個房地產的價值至少都翻了數倍................

這到底是要說房地產的好處,還是房地產的壞處呀?

maxkingella wrote:
住在北部容易絕子絕孫...
貢獻生育率的大多是外配和較清苦者~...(恕刪)



不知道為什麼看到這句話就笑出來了,

不過卻是很真的一句話。
哇  ><”
有錢不會用....守財奴的標準案例
戶頭很多零, 家有三寶睡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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