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ywork wrote:房價課1%的持有稅 100年後不就虧了 1棟房子.原有的房子該拆了, 又要花第3棟的錢來買. 美國的房屋持有稅就是如此呀而且是依您買價為稅基重新計算課徵十年前買賣200萬, 稅基就是200萬同棟房子, 一年前換手買賣1000萬, 新的稅基就是1000萬
cm4430 wrote:我認為這個房屋稅真的大大的有問題,一條牛到底要剝幾層皮才夠我們這些高官們花用。...(恕刪) 依據目前政府的總預算 社會福利佔比是最高的 這句話應該換成一條牛要撥幾層皮才夠我們社會這些社會福利之用
cm4430 wrote:針對課徵房屋稅違反...(恕刪) 嗯~公共利益嘛,你說你付過錢了,你付給誰? 建商?房仲?投資客?政府有拿到嗎?市民有拿到嗎? 沒有。今天你會覺得房屋稅很高,要付很多錢,這是當然的,誰叫房價這麼高,趴數是固定的,房價越貴,房仲賺得越爽,稅繳得越多,不也都很合理。
房屋稅和土地稅等跟地方建設連結的, 個人也傾向要課徵用在地方建設, 不過政府到底把這些稅收用到哪裡? 要讓地方政府納稅人有感, 拿台北市來說, 除了拆了又蓋蓋了又拆的腳踏車道, 目前比較明顯的就是人行道拓寬, 這需要多少錢? 現在課稅的目的要懲罰房屋投資客還是懲罰持有房屋的人? 原本課豪宅稅和非自住稅率加成的稅已經懲罰將房屋拿來投資的人, 現在連自住的政府也要懲罰? 感覺新政府都是在撿現成的, 民氣可用, 趁亂打劫
cm4430 wrote:這些公共利益早就反應在房屋價格上。要不是擁有這麼多的公共利益,台北憑什麼一坪賣那麼貴。而台北人又為什麼要多花一倍的錢在台北買房,不就是有這些公共利益嗎。這些公共利益民眾已經有付過錢了不是嗎?...(恕刪) 原po搬去南部住不就好了。。。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