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諾丘 wrote:基本上凶宅認定是斷氣...(恕刪) 斷氣不斷氣是誰判定?如果在家裡已經斷氣,家屬不願相信,要救護車再送去醫院急救,最後由醫生判定急救無效,然後開立死診....請問那斷氣在哪邊?如果家裡已經斷氣,救護人員判定斷氣?他憑甚麼身分判定斷氣並無法急救?如果是救護人員判定已身故斷氣,死診誰開?
轉貼法界認定此房屋是不是凶宅,並不是以「身亡」的地點來認定,而是著重在”事件發生是否會影響居住者的心理感受“,以及減損房屋的價值而定。上面的例子就是原屋主「藉由」居住地而導致非自然身亡,所以「凶宅」的定義已經產生,後續的往生地點就變得不重要了,所以賣屋的人若是隱瞞這一類的凶宅案件,法院全部都是判賣屋的人敗訴。結論: 有刻意隱瞞就是不對節錄來源: http://blog.housetube.tw/archives/24776但....例外的案子也可能要看一下http://blog.housetube.tw/archives/34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