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五年前辦父親的遺產稅時才知道的
原因有二
1.繼承是不用付土地增值稅、契稅
2.遺產稅有免稅額,我記得好像是1200萬。而且房產是用公告現值的價錢計算,不是市值計算,所以很有可能不會超過1200萬的免稅額,很可能不用被扣稅。
當然現在賣,再用每年200萬的贈與免稅額也可以,不過土增稅跑不掉。
若要等繼承,比較重要的是三兄弟間,先寫好分配比例,最好有父親的遺囑。
房產繼承時,每間房子都是1/3的比例。
房產繼承時,需要印鑑證明。根據民法,配偶以及所有直系子女都有財產繼承權
如果要只給3個兒子的話,媽媽和姊妹都要給印鑑證明同意放棄才行
如果媽媽和姊妹有人不同意,到時候就有得吵了.....
un3354 wrote:
身後再賣也是要課土...(恕刪)
沒知識真的很恐怖
下次記得多讀書
個人建議
因為土增稅繼承後規0 用繼承當年度為準
但你土增稅只有120萬真的很低 多考慮一下
不一定要繼承後再賣
要看你的福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總和去判斷
你有提到現值1200萬 這部分應該沒這麼高
因為看你寫的台北市這間 肯定是大樓
再加上大樓4000萬 坪數大約是60坪以內
再加上增值稅120萬 大樓土地持份低 約3坪
120萬土增稅應該持有超過10年了
但你有提到房屋現值1200萬
這是不可能的
房屋現值是當初房子建造時的造價
只會遞減 所以
你再去確認看看適不適正確
01神人都用自己觀點評論
聽聽就好 被害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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