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各位提供意見.其實對於部分有辦理保存登記的佔用人,當初有去調其建築資料,他們是偽造地主同意書來取得建築執照(我很確定),因為地主同意書是我祖父死後將近十年才簽的,除非我祖父死而復生,否則怎麼會簽同意書.打強制分割官司也是迫不得已,因為部分親戚已因繼承把土地持份變得很小,他們也沒意願打拆屋還地官司,強制分割土地反而對他們有利(如果法院判價金分割).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僅就你說明的回覆費用我無法說明 除非被告有新事證費用共有人出最簡單 個人出負擔很大你算很好的人 還願意出來解決問題真的盡早解決 台灣這問題一堆我二三十歲 才把375終止 再來就跟你依樣竊占侵占糾結不過去年都拆光了 可能每家情況不一祝 居住正義kent.huang wrote:前幾年繼承一筆500...(恕刪)
yato179999 wrote: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恕刪) 真心覺得 你去找人估價一下看值多少錢乾脆好價一點賣給她們土地,是比較快也是一個方法若你不缺錢 有很多方法可以使用土地都是你一個人的話圍籬是一種好東西 善用得當你會發現很多事情有解的
佔用者肯好好談是很好處理,問題是他們根本不想處理.他們的看法是你打拆屋還地官司,單是裁判費就要兩三百萬,就算官司贏了,接下來還要分割土地,總成本很高得不償失,所以你不會處理.因此我只能先辦理強制分割,待確認自己的土地範圍後再提起拆屋還地官司,如此成本是最低的.
不知道你的土地持份是否是100% 還是部份持有其實還有一招啦 請律師 要求拆屋返還土地對於她們佔用的部份可以申請不當得利 若你的土地價值高 金額也是很可觀裁判費是你先墊付而已 敗訴的人要負擔裁判費 這條不用你出當你收不到不當得利可以 申請債權去強制執行查封他的帳戶扣錢或是法拍他的不動產擅用律師 索取不當得利 可以要求公告現值 的方式來求償記得把申報地價 要申報1.2 法官有可能會判年多少錢 面積成上申報地價 的5-10% 作為年賠償官司是你唯一合法的路 2年她們通通都會投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