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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雙方已簽約,若貸款貸不下來,算違約嗎?


飽飽~~ wrote:
貸款已不是主因,主...(恕刪)


這更扯了,屋內的狀況是買屋之前就必須看好的

看完給了斡旋才想反悔,現在又上來改口說貸款是理由

樓主你很不誠實捏

雷小炫 wrote:
這更扯了,屋內的狀...(恕刪)

真的 有疑慮就不要買 簽約完才來後悔
用別的理由 想解約 真的很不好
角色互換 你自己會怎麼想
除非當初有例外條款寫在裡面,否則簽了就是白紙黑字照走,

不是單方面的個人理由就可以解約

飽飽~~ wrote:
單存看屋內問題這一塊該如何解決?
1.當初看房時沒注意到壁癌跟地板都有損壞,這是起因
2.確實是在簽約當下仲介告知下,說有壁癌,後來又改口說不是,才在契約書註明浴室外牆的部分,簽完後不放心,再去看了,發現疑似壁癌及未被告知的地板損壞
3.已牽完約的情況下,賣方硬咬非壁癌,地板沒壞,所以才當下要求各自找人來鑑定
4.鑑定完,賣方說那些都不是問題,稍微處理一下就好,以致令我覺得對方根本敷衍了事


飽飽~~ wrote:
貸款已不是主因,
主要是因為屋內的狀況,

你自稱看屋時沒注意到壁癌與地板損壞,
不過,你自己也已經說了,簽約之前房仲也已經克盡職責,口頭告知你壁癌(疑似)的問題了,
在契約書裡面也已經白紙黑字說明屋況了,你也自願簽下買賣合約.

現在客觀的第三者看來:

簽約之前你已經清楚知道有壁癌疑慮,
確定房屋仲介與賣方已經讓你知道 "疑似壁癌"問題存在,契約也載明,
你有權利與機會可以重回現場再次看屋,
你自願不再重新檢視屋況情況下,你自願簽下合約.

這些全都是你個人自由意志下所同意的買賣合約.

現在,你又怎能說要反悔,因為對於屋況不滿意呢?

是不是壁癌,網路上的網民沒看過,也不會知道.
賣方說不是壁癌,你認為是,這只能找第三方調解.

建議您還是先完成買賣與過戶,別再有企圖解除房屋買賣契約的念頭.
至於壁癌改善費用,再找公正第三方(地方調解委員會)做協調.


飽飽~~ wrote:
貸款已不是主因,主要...(恕刪)


你實在是沒誠信的人~~~~
連上來這裡問人一開始都要唬爛

斡旋、訂金、代書費、仲介費全都拿不回來也是剛好
只是有問題上來版上詢問意見這跟誠信有什麼關係
買房是一筆不小的金額支出
誰會想要買了確又一堆糾紛
再說,不是每個人都有豐富的經驗
難道上來問問也是叫沒誠信
照您這樣說,哪天有人上來問些兩性話題不就被您指責是色鬼或妖孽了

iamlgc wrote:
你實在是沒誠信的人...(恕刪)
感謝以上的大大認真的為我解答及提供寶貴意見
我大概知道要怎麼處裡了
謝謝
飽飽~~ wrote:
買房是一筆不小的金額支出
誰會想要買了確又一堆糾紛

的確,所以買屋不能急,一定要詳細考慮.

一般來說,仲介絕對不會當烏鴉,做出任何可能危及交易之事.
簽約當天,仲介會不顧交易暫停的風險,
再次口頭提醒你壁癌問題時,他就是怕事後有爭議,
因此也才在契約備註欄上再次提及這個問題,
至此仲介(與賣家)已經履行告知義務,完全免責.

房屋交易數目很大,如果是我,
我應該是會暫停簽約,找廠商估價,
依估價數目再次協商酌減交易價金.
而不是等簽約與交屋以後,再向賣家要錢.

而今依你所說的經過,仲介與賣家已經完全免責了.
甚至,壁癌問題的物件瑕疵擔保很可能也豁免了.
因為你簽約當時已經知情.

現在說這些已經晚了.

從賣家角度來說,與買家一樣,
賣房子也是人生大事,
雙方合意簽約完成,斷然不可能讓買方隨便找理由,
輕易的 "無痛解約".

建議您還是向前看,別動解約的念頭.
找賣家看看願意出多少錢修繕,再請仲介在仲介費上讓一讓,
解決問題,搬入新家為上.
貸款貸不下來,只好換間銀行貸款,如果貸不足額,要依契約走補足不夠剩餘款項,如果因為貸款問題造成買賣不成或是篤定不買,基本上之前付的錢都拿不回來,不然簽約是簽假的?而且還要給仲介服務費(如果委託仲介買的話)。除非契約上有寫明,貸款問題契約取消等附註。
代書那因為沒過戶
所以基本上沒代書費

仲介費肯定省不了
仲介不是吃素的

要付給賣方的就看賣方
按照一般合約,已經支付的可以全扣
但到底扣或不扣或扣幾%
一切看賣方了


....

下次買房前請記得備註
貸款金額跟還款年期只有銀行最後核準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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