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葉扁舟 wrote:聽建築師說過爐渣加了會提高磅數,是近代一大突破,用於做高強度的水霸之類(恕刪) 建築師不會蓋水壩,你遇錯人了,台灣某座水壩也有鹼骨材問題,只能一直監測和修補,如果被爆料, 當時的監工可能會......要當混凝土骨材要經過處理, 不是直接拿來用,
要公佈,應是主管單位.....想買房,就自求多福.....另立契約:混凝土無爐渣證明...不過:目前:有沒有偷工減料,全憑建商良心????~~~~~~~~~~~~話說回來:爐渣?啥的....有沒有違法?不知道是否也是憑業者良心???
J1977 wrote:煉鋼爐石加工後確實可做為建築原料 根據經濟部工業局的強辯說詞,擺明就是事業廢棄物的漂白,買到爐渣房的人可以告上法院,申請國家賠償,從身體到精神都可以申訴,這是因著政府的管理不當(牽涉到經濟部、環保署)所導致的巨大損失,台北市政府也可以提告經濟部工業局,台北文創園區往後長年的維護費也可要求經濟部損害賠償,明顯是惡法,哪天若規定核廢料可以再利用,國人不害怕嗎?政府的短視營利,已經嚴重影響所有層面,包含農田、地下水、河川、農作物、動植物、食物鏈~
ccafju wrote:爐渣不是不能混雜在水泥裏正確使用 反到可以增強強度但增加的工法需要成本所以 在台灣 就是這樣 會有人亂搞 當年基隆的高速公路在完全沒有狀況下的崩塌案,邊坡的檔土牆崩塌與這爐渣不知有沒有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