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建興 wrote:
我的職業病又來了....(恕刪)
+1 這應該不是海砂屋
海砂屋撐不到31年的
原因應該如上面網友所說的
樓主想太多了...
請問:
一、四樓屋主買賣還原的可能性?我們應該會採取這作法。
二、五樓的頂樓是全住戶分擔?還是由於五樓未盡保護義務需要分擔的比例較多?
三、求償的部份,我們可以求償多少?
四、其它建議。
1.不太可能 畢竟漏水是在交屋後才發現的 而且對方有但書漏水不負責 說實話 我也覺得你們是被騙了 但如果進法院吵合約會吵很久。就算真的取消 你們也可能損失一些錢
2.基本上是5樓要負責 真要告 告五樓比較快
3.求償的部分要看處理漏水的費用 還有五樓和前屋主的誠意
4.加蓋鐵皮現在是違法的 只能蓋到膝蓋高...建議還是趕快找專業抓漏來處理 大家把費用攤一攤比較快
往好處想 31年的公寓本來就該大修了 順便把管路之類的換一換吧
5樓那個狀況不解決 房子一定沒救了
如要告 集中火力告5樓 存證信函也發給5樓吧
就算裝潢整理 這沒半年應該搞不定了
請節哀...
如果是四大仲介 有漏水保固(保險)喔 屋主只需花1萬 其他費用由仲介公司承擔
以這個例子來看 仲介公司的保險要虧大了...
你是哪家仲介啊?
屋主冷靜一下想想你要什麼,如果這房子您覺得買得不貴,當初多個十萬你也願意買,那就拿十萬出來整修,五樓願意出最好,不願意出就當做他欠你人情。
我以前住的公寓社區也很老,經常屋頂漏水,還有屋頂穿過五四三二一樓漏水一條龍的,各種作法看多了,大概跟您建議幾個方案,跟前面有人回得很接近。
如果是屋頂漏水,最簡單就是加蓋鐵皮。蓋之前去詢問市府,違建判斷標準是什麼。好像是沒有牆壁保持通風,高度不超過一米多無法住人,就可以認定是為防水而施工的,不會拆除。蓋的時候請師傅把屋頂突出去加強保護,甚至用鐵皮包住可能會滲漏的屋頂女兒牆,只要進水處被包起來問題就解決了。如果很確定是那邊進水的,甚至不用蓋鐵皮屋頂,直接包住那一塊也可以,這樣省很大。講得現實點,您是四樓,就算沒有全部擋住,五樓還是繼續漏,只要不漏到四樓就好了啊。
如果是連棟公寓的屋頂,有可能隔壁屋頂的積水流過來,積在某處,造成該處漏水。這樣要清一下排水管,甚至用磚塊蓋個小擋水牆,不要讓隔壁的水流過來。如果排水管幾十年早就塞死了,看是要花錢重新拉明管排水?還是沒良心點挖開女兒牆讓水沿著外牆下去...
我看過最便宜的作法是這樣的,四樓玄關 (對,也是四樓玄關) 天花板漏水,發現是屋頂漏到五樓玄關,五樓房客不管,地板積水,漏到四樓玄關。四樓屋主爬上屋頂,將該處脆化的防水層扒掉,泥沙掃一掃,去特力屋買一桶不知道什麼防水材料,倒下去厚厚一層就修好漏水了。屋主很得意跟我說全部花他兩小時而已,再放一些廢棄物遮陽,擋個五年十年沒問題。
漏水很煩,祝您順利解決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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