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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土地坪數要如何算呢?


fivesharp wrote:
推~內行人!!這種...(恕刪)

建商給的是安全值
謝謝!

bighuang0001 wrote:
當然頂樓是否有加蓋,是否跟2、3樓的房屋評定價格是否一樣,需要由估價師依照估價基準認定。


頂樓加蓋(違建)對改建的價值是等於0

建商為了順利推動頂多多花點錢處理

不用到估價師那去
最怕遇到那種把一樓店面(房火巷增建)跟頂樓加蓋拿出來喬的

過去的房子通常都是100%建蔽率蓋滿

加上防火巷增建,整個建蔽率可能到120%

再加上佔用騎樓使用....一樓店面有多難處理阿...

一直要一坪換一坪,我哪來那麼多建蔽率可以用

有店面效益的拿翹就算了,反過來跟我說以後店面會比較值錢

我如果沒都更完成,哪來的以後店面

頂加也是扯,違建就違建,也要一坪換一坪

容積就那麼多,如果利潤不夠要怎麼多給阿

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

不了解平鎮的房地產,現在平鎮房子一坪多少錢阿?
primary9 wrote:
那一坪土地是換多少...(恕刪)
primary9 wrote:
室內坪數才有 1:7 以上
天啊怎麼那麼多
我這邊跟我說
全部人的平均可以換到
室內23坪+公設和車位13坪=36坪
我土地好像8坪,權狀30坪


都更最怕碰到這種,"別人怎麼分那麼多,為什麼我們分那麼少",
如果有去追問原因那還好,
如果因此說建商在坑殺他們,那真的就有的搞了。

PS. 2樓是自辦都更,就是有某地主跳出來主持,
把原本建商的工作(整合地主,找營造廠...)包下來自己做,
所以房子造好不用和建商分,全部都由地主們來分,
所以可以分的特別多。
小妹很清楚的寫明我們是 自辦都更,不是跟建商合作的。

抱歉讓您誤會了,因我們尚未掛件成功所以不便公佈資料,

若想要我們這區的自辦都更的資料可私我,我可寄給大家參考。
primary9 wrote:
我們這邊有好幾棟房子要作都更
現在遇到一個問題
假設室內坪數都一樣
可是有的土地持有坪數有差0.5坪
多這0.5坪,以後大樓蓋好後
可以換到多少室內坪數呢?
謝謝


都市更新原本是美事一樁,但礙於少數人的貪心,都更案例大多是破局收場。

實在是不想潑樓主冷水,但有些相關法令還是要跟樓主做個說明。

如果你的住家是在104年以前就送件的也許就不適用,如果還沒送件?就要三思了!

內政部研議容積獎勵回饋方案:大意是給你獎勵之後,政府就要抽成回饋!

回饋的獎勵,政府就拿他來當出租國宅,不同以往任由地主與建商分食!

這訊息說穿了就是以前你的老房子都更,分回的房產產權清楚,全屬大樓全體所有。

而在這之後才送件都更的就不同了,政府也要分杯羹,要求地主回饋給社會做公益。

想想看原本可蓋高級豪宅的條件!一下變成出入混雜的出租國宅?房價當場對半砍!

要都更就快點,再慢慢凹,我看大概也沒人要玩嚕!純建議提供參考 ~

說句白話點,都更已經沒有那麼好康了啦!

內政部調整容積策略

整體住宅政策

咪汪 wrote:
小妹很清楚的寫明我們是 自辦都更,不是跟建商合作的。

抱歉讓您誤會了,因我們尚未掛件成功所以不便公佈資料,

若想要我們這區的自辦都更的資料可私我,我可寄給大家參考。


依妳的情況尚未達送件門檻,也就是說連 "事業概要" 都還沒是嗎?

既然連 "事業概要" 都還沒成形?妳的1坪土地換7.2坪根本是在畫大餅!

一般有成功而且已經交屋入住的都更案例,1坪土地約換回3.5 ~ 4.2權狀坪就要偷笑了啦,

這是舊的獎勵容積喔!更何況妳們都還沒送件?這會適用到 "新法規" !政府也會分杯羹,

妳就自己再減掉些吧。預祝妳們能夠整合成功!

PS : 正確的算法要 "事業計畫" 容積獎勵都申請成功後才有標準數據,在此之前都是畫大餅。

咪汪 wrote:
要有一位超熱心無私的鄰居,不畏初期整合的困難,初期自掏腰包,挨家挨戶講解說明。讚

一開始就說清楚講明白,絕不讓建商介入,就是要自辦都更公開透明,把大筆利益全留給地主。飛吻

目的就是要把他50年以上的老家重建,也要讓周圍40-50年以上的老房重建,讓大家一起受益。

小妹很慶幸有這位鄰居大哥帶領著我們已2年,目前已訂於12/31前要送事業計畫書給新北市政府掛件。加持

我們的建築規劃尚還符合6%銀級綠建築的獎勵,所以換回的室內坪數才有 1:7 以上讚

政府已修改法令認為綠建築是應該的,明年開始政府就沒銀級的6%綠建築獎勵了翻桌

PS、因為我們是自辦都更所以未來的建築、銷售成本一切支出都是所有的地主共同負擔!


建議妳要在網路留言回應,就要把話說清楚,否則妳這種留言就是在誤導大家。

一. 妳先說可換1:7以上告訴別人訊息!

二. 後面再來個自辦都更?{建築、銷售成本一切支出都是所有的地主共同負擔!}

樓主就是有疑問才開版找答案的,妳還用這種方式回應?真是被妳打敗了 ...

妳怎就不用白話點說勒?妳直接告訴大家這1:7是地主獨吞,營造廠要蓋房子的錢都還沒扣掉。

如此回應不就清楚多了嗎?乾脆我 "雞婆" 來幫妳整理一下好了!

1:7 <- 是地主所有容積獎勵全部獨吞,房子只是一張紙畫的而已,因為沒錢蓋。

1:2.8 <- 是找到特貴的廠商四六分,地主分四、廠商分六,能換回2.8權狀坪。

1:3.5 <- 是找到一般的廠商五五分,地主分五、廠商分五,能換回3.5權狀坪。

1:4.2 <- 是找到佛心的廠商六四分,地主分六、廠商分四,能換回4.2權狀坪。

自辦的也好,建商辦的也行,妳忘記蓋房子需要費用嗎?別把自辦都更神話了,最終還是一樣!

PS : 共同負擔 <- 專有名詞可能有人聽不懂,白話說法就是 -> 蓋房子的錢還沒扣掉啦!





素還真真真 wrote:
建議妳要在網路留言...(恕刪)

謝謝!
這樣很清楚了
咪汪 wrote:
我們的建築規劃尚還符合6%銀級綠建築的獎勵,所以換回的室內坪數才有 1:7 以上


換回1:7

你這1:7 應該是還沒扣掉所有成本吧~

實際能拿回多少~ 其實都還是個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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