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vierlinw wrote:
假設賣家沒有跟房仲簽約,但是仲介帶了一組客戶來看賣家的房子,後來買賣家私底下連絡上彼此並完成交易。
但是一開始確實是因為仲介才讓買家找到這間房子。
這樣買賣雙方會不會有法律或其他麻煩上身? 謝謝~...(恕刪)
millionbonus wrote:
你這個做法不好
什麼裝傻不裝傻的
如果仲介找上門來就直接要他滾
賴著不走就叫警察
其餘什麼都不必講
也不要想什麼交朋友包紅包的沒事找事
交易都完成了對仲介就是堅持零溝通零接觸就對了
你利用了仲介提供的資訊, 然後用這個資訊, 透過私下的管道, 達成交易
沒簽約, 當然沒事
有簽約, 避過約期, 沒事
沒犯法, 道德瑕疵
投資客, 利用錢多, 資訊落差, 做功課, 掃了很多房地產
賺價差, 投資客投入金錢人力並且挑出優點做廣告
炒房價, 眼光準確提前投資
沒犯法, 道德瑕疵
老闆, 出資, 出廠房, 提供軟硬設備, 承擔生意風險, 給你勞健保, 請你上班
薪水 22K, 超過最高工資了
一律責任制, 上下要刷卡, 一切符合勞基法
沒犯法, 道德瑕疵
什麼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大家一樣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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