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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們該損失斡旋金囉


lion7085 wrote:
如果樓主的情況是下了斡旋金~並且賣方同意樓主的價格~且同時

在斡旋上面簽名~可就不是這五萬賠一賠了~因為在屋主簽名的當下

買賣合約視同成立...(恕刪)
你大錯特錯了,所謂買賣合約成立一定要雙方在仲介公司的特約代書的公證下,及講解下簽訂房屋買賣合約,雙方各留一份(厚厚一本)並繳交一成的訂金,合約才算正式成立,所以下斡旋金,賣方同意賣後,自己不想買,只是損失斡旋金,距離合約成立>8字還沒一撇呢?但是斡旋金應該是損失掉了 


yeh28kimo wrote:
吐吐苦水吧!有看上...(恕刪)


才1%
您乖乖付吧

不然如果明年房價上漲了
您損失搞不好就超過5%了...

phS00313 wrote:
當然是仲介收走五萬...(恕刪)


不懂裝懂~沒知識也要懂得GOOGLE~要當酸民也要有點料~

是仲介一半~沒收的買OR賣方一半~且仲介沒收部份不得超過約定的服務費~

也就是說不能超過2% or 4%
yeh28kimo wrote:
吐吐苦水吧!有看上...(恕刪)


樓主是看了二三間就決定要買嗎?
不然除了少數房仲買方是收1%(或是事前特別約定好)
不然絕大多數都是收取2%
如果樓主,已經找過不少仲介
看過不少房子
應該不會犯這樣的錯誤

比較合理的不爽點
可能還是因為現在的氣氛
房價有下修的情形
潛意識下,也想讓自己不要在當下買房子

=================

我是不確定明年是否真的會降
但我是去年底買中古屋
可是說是最高峰時期買的
再重來一次我寧可不買,繼續住現在的電梯大樓就好了(重新裝修,衛浴,收納之類的)
我是覺得,如果樓主內心真實的想法是不想買在高點
就跟它睹看看吧!!
今天5萬賠掉了
明年如果是降個10%就回來了

萬一明年是持平或是報復性上漲(或是政策性上漲)
也別怪我> <
我一直覺得房價真正的支撐
是來自錯誤的政策
所謂的實價登錄表面看似拿來打房(真正的目的,是想將來課稅用,順水推舟實施的)
實際是慢慢堆高房價,並防止房價下跌的推手..
一個不算非常透明的房價,卻反而很有機會讓房價回歸自由市場機制
從八九年前買了自住的第一間電梯大樓
中間多多少少都還會留意一下房價
我覺得只要政策一直亂搞,房價想要大量下修是很難的



請務必記得, 斡旋只要簽要約書就好, 不要簽斡旋金,
斡旋金是仲介業者自己創立要來綁死買家的機制,
賣家不會因為買家有給斡旋金就提高賣屋意願或是降價,
下次有經驗就知道了.

yeh28kimo wrote:
吐吐苦水吧!有看上...(恕刪)

合約看清楚,沒其他的好建議你了.
先說抱歉我沒有爬完整棟樓,只看了開版的文就回文了。

我做過5年仲介,我可以告訴你一個觀念:
回歸現實面,交易最後的總金額就是買方出的錢(現金+貸款)。
不管買方幾% 還是賣方幾% ,所有的服務費其實都是買方出的。
差別只是在於,賣方的服務費是貸款付的,買方的服務費是現金付的。
所以你根本不用在意是買方2% + 賣方1%,還是買方1% + 賣方2%,你最後出的總價都是相同的。
591 賣價1250, 你出950 ,也算低了,仲介費買2賣4,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況且你出950 ,屋主有要賣你嗎?如果沒有,你的斡旋金不就能拿回來了
yeh28kimo wrote:
吐吐苦水吧!有看上一...(恕刪)


看完只覺得你應該預期房價會跌,有點不想買想,而且預期跌價會超過斡旋的金額,簡單說跟%數並非直接關係。如果你想買,現在房市不佳,我相信房仲是願意少收已達成交。
我覺得如果樓主不急,等個兩年說不定可以等到低價,但屆時有沒有喜歡的物件到很難說。
同意 29樓的看法
基本上個人建議,只要看到喜歡的房子,就不要再拖了
假如真的沒那麼喜歡,那就把那斡旋金放水流吧,畢竟你以後住了也不會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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