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on7085 wrote:你大錯特錯了,所謂買賣合約成立一定要雙方在仲介公司的特約代書的公證下,及講解下簽訂房屋買賣合約,雙方各留一份(厚厚一本)並繳交一成的訂金,合約才算正式成立,所以下斡旋金,賣方同意賣後,自己不想買,只是損失斡旋金,距離合約成立>8字還沒一撇呢?但是斡旋金應該是損失掉了
如果樓主的情況是下了斡旋金~並且賣方同意樓主的價格~且同時
在斡旋上面簽名~可就不是這五萬賠一賠了~因為在屋主簽名的當下
買賣合約視同成立...(恕刪)
yeh28kimo wrote:
吐吐苦水吧!有看上...(恕刪)
樓主是看了二三間就決定要買嗎?
不然除了少數房仲買方是收1%(或是事前特別約定好)
不然絕大多數都是收取2%
如果樓主,已經找過不少仲介
看過不少房子
應該不會犯這樣的錯誤
比較合理的不爽點
可能還是因為現在的氣氛
房價有下修的情形
潛意識下,也想讓自己不要在當下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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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確定明年是否真的會降
但我是去年底買中古屋
可是說是最高峰時期買的
再重來一次我寧可不買,繼續住現在的電梯大樓就好了(重新裝修,衛浴,收納之類的)
我是覺得,如果樓主內心真實的想法是不想買在高點
就跟它睹看看吧!!
今天5萬賠掉了
明年如果是降個10%就回來了
萬一明年是持平或是報復性上漲(或是政策性上漲)
也別怪我> <
我一直覺得房價真正的支撐
是來自錯誤的政策
所謂的實價登錄表面看似拿來打房(真正的目的,是想將來課稅用,順水推舟實施的)
實際是慢慢堆高房價,並防止房價下跌的推手..
一個不算非常透明的房價,卻反而很有機會讓房價回歸自由市場機制
從八九年前買了自住的第一間電梯大樓
中間多多少少都還會留意一下房價
我覺得只要政策一直亂搞,房價想要大量下修是很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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