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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地,約定共用

以我們來說,只有共用,專有,約定專有,這3種方式,沒有約定共用這名詞

但是沒有圖面並無法確定你說的情況的正確樣式,所以只能以一般的方式說明.

在一樓部分建築物外面的土地都是所謂的法定空地,也就是共有部分.
但是很多透天的建築物,建商會把土地區分做二次施工圍牆,讓某一戶使用.
可是這樣子應該變成約專有,共有和專有不可能同時存在.
可以一起買當然把它買下來啊!

不然道路別人的,你進駐後就會痛苦了!

下面影片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重點是走法院還判別人贏,只能鼻子摸摸乖乖的高價買路了!



不知道您的意思是不這樣?
這樣對非邊間的公平嗎?
doloroso77 wrote: 不知道您的意思是不這樣? 這樣對非...(恕刪)




但總價含你指的那一塊,買來公用不大合理吧!

wenchienl wrote:

但總價含你指的那...(恕刪)


可是別忘了您的鄰居,
她們是不是可以不讓您經過他們門前私有的土地道路??
所以這種情況還是當成這是社區的公設比較合理.


用戶名稱 wrote:
您怎麼沒有回說:喔...(恕刪)


這是職業病。

我們做服務業的,賺人家歡喜錢,即使客人再芭樂,最好不要噹客人。

今天遇到一個芭樂客,他把他洗臉洗一洗,把他的觀念導正了,他出門跟下一個業務成交。

我們不像代銷可以挑客人(有人說看房子還要先被打量),只能盡力滿足客人的需求。

doloroso77 wrote: 可是別忘了您的鄰居, 她們是不是可...(恕刪)


那建商未什麼不做持分,大家均攤?

而是要邊間買下供大家使用?
還是麻煩您把圖面簡單放上來,
因為有太多可能性了,
前面有網友提到的容積率,建蔽率都會影響,

不過最後還是您和建商及未來鄰居彼此的共識才是最重要的吧.

wenchienl wrote:

但總價含你指的那一塊,買來公用不大合理吧!

去買大樓或店面吧!這樣就沒有疑問了

買來公用不合理的話.....
裏面的自己可以私用,外面的也可以拿來私用囉?所以住裏面的要買直昇機來進出了

總價不含那一塊的話.....
那一塊就是建商的囉! 話說我家附近有一建案(台南永康復國一路)透天社區中間有個游泳池
游泳池周遭造景成社區專屬公園(幾個同學就住那,國中時我們常在那公園玩)
現在那個專屬公園變成芝麻街幼兒園,社區游泳池當然就是芝麻街專屬的游泳池囉!

以上案例您認為總價不含那一塊比較合理,還是總價含那一塊比較合理

lee0715 wrote: 去買大樓或店面吧!這樣就沒有疑問了 ...(恕刪)


我說的含在總價內,是只含在邊間總價內

其他戶不用分擔,且邊間被要求要開放給大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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