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喬 wrote:
看時間點拉我表哥就...帳面資產近500萬(恕刪)
會計原則:沒售出之前,手上都叫負債,不叫資產~
要是付不出房貸,擁有債權的是銀行不是你表哥
現在應該每個月還要繳1.7萬房貸吧
月薪扣掉房貸剩下2.5萬,養一家大小~
藍喬 wrote:
地點:台北市大橋頭捷運站樓上(當時未通車) 套房 11坪 總價365
頭期款50萬 信貸
房貸320萬
當時做法是房貸前2年只繳息 全力還信貸
他年收約55萬
如今鄰居有成交到近700萬
今年他因為結婚生子 再跑去租土城的三房大樓房租14000
那間套房租學生15000
當初一毛都沒有的月光族 現在帳面資產近5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