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瓜呆7770 wrote:而這100萬還要付給房屋仲介等費用....也幾乎等於沒賺還要被扣房地合一稅??...我當下也不是很清楚上來問一下.........謝謝大家... 正式版本還沒出來最快6月中旬..現在討論都是多此一舉
backboy1234 wrote:以目前房地合一的政...(恕刪) 覺得你講的不太對。你只說土地的部分(含土地公告地價增值及土地市價增值)。房地合一應該要連房子增值的部分的一起算。還有,以前到現在,除了土地增值稅外,賣房子的所得(依照房子評定價值),要併入下一年度的所得稅一起報。將來,就是土增稅加房地合一稅。
小瓜呆7770 wrote:我舉個例子給你聽....(恕刪) 照你這樣說 擺設就要另外計價賣了 這不是房屋的一部分不然就要有擺設的購入成本舉證 這樣可能又把問題複雜化了因為裝潢是不可拆除的 所以才會有可以列入購入成本的考量我想法條原本的用意應該是在此
小瓜呆7770 wrote:我舉個例子給你聽....(恕刪) 認同樓上venlen大說法一定要黏在房子上,拆下來就壞掉的,像是磁磚和裝潢自然併計入房子價格可以帶走的物品例如:床,櫥櫃,電器家具如果買家很喜歡我建議再另尋二手物品買賣的方式賣給他即可又何必跟房子綁在一起?難不成房子裡有套500萬音響和1000萬骨董,買家很喜歡要賣他,也要一起被課稅?你小舅子那麼斤斤計較,這麼簡單的事,真的不用你教,你也不用替他擔心
小瓜呆7770 wrote:仁兄您大概不是很有...(恕刪) 你不知道有發票就有稅金的問題嗎?收了稅金還不認帳?你覺得可能嗎?且就算借發票來開也是要看那公司的營業別是什麼?簡單講...明明就是土木工程業的工作內容...你借張貨運行的發票來開!當然稅金一樣扣~但很抱歉...是不認列的!因為貨運行的發票是運費...不是其他工項!這部分會計師非常熟...問一下就知道!土木包很多工人是領現沒錯...勞健保都要自己加保!但是那是工頭或老闆與工人的私下合意~工頭或老闆也是要開發票給業主!要是你自己有閒時自己找工人...自己叫貨源...簡單說~你就是工頭或是老闆...你一切施作都是找點工而已!機具...材料你都有...不需要分包協助!那當然你就沒開發票的問題...有的就是發生工安時...你等著被工人家屬告而已!現在工程施作建毅都還是要簽合約開發票!不然有爭議或仲裁時...你就知道痛!!
小瓜呆7770 wrote:這位仁兄誰在跟你不照規矩來我不是在這個版討論如何鑽漏洞好嗎??你到底有沒有看懂我板上寫什麼阿....我猜你應該看不懂....麻煩你可以滾了.....謝謝 你猜我看不懂可以滾了,我覺得你可以去死了不懂上來問還叫別人滾,怎麼不去死一死
Biggest King wrote:覺得你講的不太對。...(恕刪) 我在文中有提到房地合一稅,其實房屋部份早就已經要併入綜所稅分離課稅惟土地部分因個人出售所得部分才分有新舊制,舊制僅課土增稅,新制土增稅及土地所得都需課稅所以並沒有說房屋部分不課稅,澄清一下囉
小瓜呆7770 wrote:現在最新版本......(恕刪) 如果現在買~應該不用擔心這個問題房價會往下走您小舅子不會賺到錢的沒賺錢是不用繳稅的但建議還是把裝潢的發票留著我也相信當房地合一稅施行之後所有的人都會開發票給你 (因為一定要有才能列入成本)尤其您小舅子斤斤計較他一定會找有發票的公司您真的不需替您小舅子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