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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老婆的弟弟問一下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小瓜呆7770 wrote:
而這100萬還要付給房屋仲介等費用....也幾乎等於沒賺
還要被扣房地合一稅??...
我當下也不是很清楚
上來問一下.........謝謝大家...



正式版本還沒出來

最快6月中旬..

現在討論都是多此一舉

backboy1234 wrote:
以目前房地合一的政...(恕刪)


覺得你講的不太對。
你只說土地的部分(含土地公告地價增值及土地市價增值)。
房地合一應該要連房子增值的部分的一起算。

還有,以前到現在,除了土地增值稅外,
賣房子的所得(依照房子評定價值),要併入下一年度的所得稅一起報。

將來,就是土增稅加房地合一稅。


小瓜呆7770 wrote:
我舉個例子給你聽....(恕刪)



照你這樣說 擺設就要另外計價賣了 這不是房屋的一部分

不然就要有擺設的購入成本舉證 這樣可能又把問題複雜化了

因為裝潢是不可拆除的 所以才會有可以列入購入成本的考量

我想法條原本的用意應該是在此

小瓜呆7770 wrote:
我舉個例子給你聽....(恕刪)


認同樓上venlen大說法

一定要黏在房子上,拆下來就壞掉的,像是磁磚和裝潢
自然併計入房子價格

可以帶走的物品
例如:床,櫥櫃,電器家具
如果買家很喜歡
我建議再另尋二手物品買賣的方式賣給他即可

又何必跟房子綁在一起?
難不成房子裡有套500萬音響和1000萬骨董,買家很喜歡要賣他,也要一起被課稅?
你小舅子那麼斤斤計較,這麼簡單的事,真的不用你教,你也不用替他擔心

小瓜呆7770 wrote:
仁兄您大概不是很有...(恕刪)


你不知道有發票就有稅金的問題嗎?

收了稅金還不認帳?

你覺得可能嗎?

且就算借發票來開也是要看那公司的營業別是什麼?

簡單講...

明明就是土木工程業的工作內容...你借張貨運行的發票來開!

當然稅金一樣扣~但很抱歉...是不認列的!

因為貨運行的發票是運費...不是其他工項!

這部分會計師非常熟...問一下就知道!

土木包很多工人是領現沒錯...勞健保都要自己加保!

但是那是工頭或老闆與工人的私下合意~工頭或老闆也是要開發票給業主!

要是你自己有閒時自己找工人...自己叫貨源...

簡單說~你就是工頭或是老闆...你一切施作都是找點工而已!

機具...材料你都有...不需要分包協助!

那當然你就沒開發票的問題...有的就是發生工安時...你等著被工人家屬告而已!

現在工程施作建毅都還是要簽合約開發票!

不然有爭議或仲裁時...你就知道痛!!


小瓜呆7770 wrote:
這位仁兄

誰在跟你不照規矩來

我不是在這個版討論如何鑽漏洞好嗎??

你到底有沒有看懂我板上寫什麼阿....


我猜你應該看不懂....


麻煩你可以滾了.....謝謝


你猜我看不懂可以滾了,我覺得你可以去死了

不懂上來問還叫別人滾,怎麼不去死一死
自住六年免稅400萬不適用先放一邊不討論
裝潢裝修仲介費一樣可以抵扣
所以還是算淨賺的部份去扣稅
有賺的還是會賺只是少賺
沒賺的一毛錢都不會扣到稅
這邊的大大人好好 第一次看到有樓主 問問題 回文可以這麼嗆 還有人願意這麼詳細回答的.
當稅務機關都無法統一回答的問題 來這問 就會有嗎?
Biggest King wrote:
覺得你講的不太對。
...(恕刪)


我在文中有提到
房地合一稅,其實房屋部份早就已經要併入綜所稅分離課稅
惟土地部分因個人出售所得部分才分有新舊制,舊制僅課土增稅,新制土增稅及土地所得都需課稅
所以並沒有說房屋部分不課稅,澄清一下囉

小瓜呆7770 wrote:
現在最新版本......(恕刪)


如果現在買~
應該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房價會往下走
您小舅子不會賺到錢的
沒賺錢是不用繳稅的



但建議還是把裝潢的發票留著
我也相信
當房地合一稅施行之後
所有的人都會開發票給你 (因為一定要有才能列入成本)

尤其您小舅子斤斤計較
他一定會找有發票的公司

您真的不需替您小舅子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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