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youyu wrote:政府有法律政策 好業人資源多 一定有對策 ...(恕刪) 現在漏洞愈來愈少 所以很多好野人都出走了 ...不信你去查查 , 不少電子業 塑化業的大頭 , 現在都轉籍新加坡去了 ~~
equal0811 wrote:實際居住,持有六年,以上符合可享400萬免稅對於一個有居住事實的人如果當年買入是500萬賣出是1000萬1000-500 =500500-400=100100*10% =10萬的稅應該還好吧有算錯?...(恕刪) 這是對非北部的人而言當然還好如果依你的算法,六年成長一倍現在台北市二房大樓(權狀30坪,加一個車位)至少都要2000萬那六年後變4000萬4000-2000=20002000-400=16001600*10%=160你覺得這樣還好嗎??
賣房能賺 400 萬能算弱勢?這根本就不是打房, 只是房市的正常化.住屋需求都是一樣在, 房價就不會大跌.現在只是把投資投機的資金從房地產踢出去就夠選舉交代選民了.房市正常化, 對房仲也是好事.賺了超過四百萬 繳10%....還好吧.
stephen02 wrote:這是對非北部的人而言當然還好如果依你的算法,六年成長一倍現在台北市二房大樓(權狀30坪,加一個車位)至少都要2000萬那六年後變4000萬4000-2000=20002000-400=16001600*10%=160你覺得這樣還好嗎?? 不太懂你的意思4000-2000=賺20002000-400=稅基16001600*10%=繳稅1602000-160=賺1840住了6年免錢的還多賺1840萬,哪裡不好??換算起來才8%呀,比所得稅便宜超級多的
hermas wrote:不太懂你的意思4000...(恕刪) 當然對一個賣了房子就不再買屋的投資客當然很好撈了很多還有不好的嗎?但對一個只是要換屋的人而言要買變大的房子已要準備更多的錢的同時還要多準備這被課走的160萬你會覺的很好??別以為這種事不會輪到說風涼話的人因為換屋族才是買屋的主力
stephen02 wrote:這是對非北部的人而...(恕刪) 照你的算法2000萬的本金6年賺1440萬 繳個160萬的稅 相當合理阿另外對於你說的換屋族 自住六年以上免稅額400萬假設購買成本2000萬 3000萬賣出 (3000-2000-400)*0.2=120W 稅房地合一的政策如果六年內可以抑制房價每年超過6%的成長對換屋族來說都是Z>B目前看來這個政策是對高漲房市的雪中送屎 對自住的人影響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