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

房地合一像是在打壓弱勢

不是打壓誰,是一網打盡。

體型夠小的可溜走,太大的網不住。
youyouyu wrote:
政府有法律政策 好業人資源多 一定有對策 ...(恕刪)


現在漏洞愈來愈少 所以很多好野人都出走了 ...

不信你去查查 , 不少電子業 塑化業的大頭 , 現在都轉籍新加坡去了 ~~

equal0811 wrote:
實際居住,持有六年,以上符合可享400萬免稅

對於一個有居住事實的人
如果當年買入是500萬
賣出是1000萬
1000-500 =500
500-400=100
100*10% =10萬的稅

應該還好吧
有算錯?...(恕刪)


這是對非北部的人而言當然還好

如果依你的算法,六年成長一倍

現在台北市二房大樓(權狀30坪,加一個車位)至少都要2000萬

那六年後變4000萬

4000-2000=2000

2000-400=1600

1600*10%=160

你覺得這樣還好嗎??
賣房能賺 400 萬能算弱勢?
這根本就不是打房, 只是房市的正常化.
住屋需求都是一樣在, 房價就不會大跌.
現在只是把投資投機的資金從房地產踢出去就夠選舉交代選民了.
房市正常化, 對房仲也是好事.

賺了超過四百萬 繳10%....還好吧.
最近剛報稅,不是諷刺,可能我是受薪階級不會避稅,但我覺得賺兩千萬繳160萬真的還好......
stephen02 wrote:
這是對非北部的人而言...(恕刪)

阿肯愛佩佩 wrote:
最近剛報稅,不是諷...(恕刪)




老實說 , 很多民嘴在電視上所煽動的部分 , 都禁不起仔細推敲 ....
stephen02 wrote:

這是對非北部的人而言當然還好

如果依你的算法,六年成長一倍

現在台北市二房大樓(權狀30坪,加一個車位)至少都要2000萬

那六年後變4000萬

4000-2000=2000

2000-400=1600

1600*10%=160

你覺得這樣還好嗎??


不太懂你的意思

4000-2000=賺2000

2000-400=稅基1600

1600*10%=繳稅160

2000-160=賺1840

住了6年免錢的還多賺1840萬,哪裡不好??

換算起來才8%呀,比所得稅便宜超級多的

gn01968744 wrote:
自用住宅的定義好嚴...(恕刪)

政府重點在課稅 誰管你打不打房!?
如果真的要打 早就下來了 問題是 誰敢打!?

hermas wrote:
不太懂你的意思4000...(恕刪)


當然

對一個賣了房子就不再買屋的投資客當然很好

撈了很多還有不好的嗎?

但對一個只是要換屋的人而言

要買變大的房子已要準備更多的錢的同時

還要多準備這被課走的160萬

你會覺的很好??


別以為這種事不會輪到說風涼話的人

因為換屋族才是買屋的主力

stephen02 wrote:
這是對非北部的人而...(恕刪)


照你的算法2000萬的本金6年賺1440萬 繳個160萬的稅 相當合理阿

另外對於你說的換屋族 自住六年以上免稅額400萬

假設購買成本2000萬 3000萬賣出 (3000-2000-400)*0.2=120W 稅

房地合一的政策如果六年內可以抑制房價每年超過6%的成長對換屋族來說都是Z>B

目前看來這個政策是對高漲房市的雪中送屎 對自住的人影響有限
  • 2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