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非農民身份的人來說將來蓋 農舍難度會提高很多,交易量相對的會減少很多所以 對未來的前景一定是不看好對樓主來說,我只問你一個問題假設你現在要買的農舍是3000萬自住用但可預期的將來,房價只剩1000萬雖然是自住,但有2000萬的差價你如果在可以不在乎這2000萬一樣住的安心一樣爽那你可以買但如果在意那2000萬就不然議買
我很贊成這樣的法令,台灣太多土地被肆意炒作過頭了。但...立法是一回事,執法又是另一回事,中央和地方政府真的有決心去杜絕農舍違法濫建的歪風嗎?幾十年來,全台灣有多少中小型工廠都是用農舍名義建在農地上的,目前感覺起來,政府都是用就地合法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方式在處理的。
藥下的還不夠,只是淺劑量而已,建議兩個方向,一、落實嚴格清查農民資格,杜絕假農民取得農保資格後仍然可以炒作農舍。主管單位及農會人員應實地、嚴格確定申請加入農保者確實為務農者,才可受理加入農保,如果僅依書面審查,一切都是假的啦。二、何不考慮恢復課徵田賦呢?那些非農民持有農地成本增加,可杜絕少農地歪風,而實際務農者每年申報田賦時需提供全年度農產品成交資料來申請減免田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