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銷也是跟我說可以貸到到八成
跟樓主一樣名下也有一棟房子(但只是人頭,實際付款人不是我)
在等對保期間代銷來電說名下那棟還有三百多萬房貸,所以這間只能貸七成
但如果可以證明名下房子不是我在付款,就可以從七成變回八成
然後我就提供了先前貸款的轉帳證明(親戚付款的)
過了幾天一直沒有後續消息,我就自己打電話問他
結果代銷突然改口說那證明是本來就要繳交的資料,我還是只能貸七成而已
就一直鬼打牆說我當初聽錯了,弄得我一肚子火
然後叫我去X邦銀行信用貸款,把不足額度補齊,也一直推說這是銀行核貸的他也沒辦法
要我在一週內生出幾十萬給他,還寄了郵局的存證信函催繳(合約內容是解約的話賠償已付金額15%)
我都不禁懷疑這是建商騙解約金的招數 or 跟信貸合作賺業績?
如果看到這篇的人學個經驗,像上面幾篇所說的簽訂附約,所貸成數不足得以無條件退還付款
保障自己辛苦多年的買房錢
我想你真正介意的應該是被當盤子敲了,而不是貸不貸得到那麼高的成數。
從你的描述來看,應該是銀行認為苗栗房價根本沒這個行情,而不是你個人的償債能力有疑慮。
我當初評估自地建房時,拿我名下的其他房舍作為抵押品去詢問貸款成數與利率,一樣可以貸到8成1.8%左右的利率。
應該不是因為你名下有其他房產導致無法申貸成功,你的財力應該是較有優勢的。
但如果是這樣問題反而難解,鬼島法律認為因為銷售人員具備優秀的"銷售能力",與購屋者的強烈意願導致溢價購買房屋是合法的。
這年頭立法委員不是建商也跟建商多少有瓜葛,所以這問題無解。
前面已經有人說了,就找地方有力人士施壓吧,應該是比較有可能的辦法。
如果走消保官這條路成功了,還請你務必分享一下你的經驗,應該可以給很多人當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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