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nte wrote:
"既有道路"的定義,我知道大概定義是..20年以上,供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道路!..(恕刪)
所以你也知道重點是"必要道路" 而不是因為喜歡走的路
你還是自己看看地圖確認它是不是符合這條件吧
如果你自己也知道不符合的話 也就不用問了不是
如果你肯定自己不走這條路就絕對出不去 那就不用擔心調解了
台灣本味 wrote:
2015-05-02 14:55 by 台灣本味 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
如果是死巷,只有你們幾戶人家通行
那就是供特定人通行了
沒頭沒尾的
什麼地,為什麼是政府的,為什麼一般民眾可以買
如果是政府的路地,那就不會是既成道路
民眾也不能買
你搞清楚一點再來問比較好
Sonyi wrote:
2015-05-02 14:57 by Sonyi 所以你也知道重點是"必要道路" 而不是因為喜歡走的路
你還是自己看看地圖確認它是不是符合這條件吧
如果你自己也知道不符合的話 也就不用問了不是
如果你肯定自己不走這條路就絕對出不去 那就不用擔心調解了
amante wrote:
是無尾巷沒錯,但是其他人也是會走巷子進來(ex.郵差...etc.)是唯一出入的道路..
一開始該筆土地是屬於市政府的...
去調土地登記謄本才發現在今年初轉移部分權利範圍給那位新地主(登記原因為買賣)
所以地本來就是政府的!
為什麼一般民眾可以買 →問得好!這就是我想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