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a17 wrote:......台北市一個普通理級階級都負擔的起(丈夫賺10萬,妻子賺5萬就夠了).....(恕刪) 請問貴公司缺人嗎?小弟太想去了,不用10萬,9萬5就可以,請提拔提拔小弟,可否?
房子本來就是拿來住的. 我很懷疑自住的人會常常去查自己的房子價值多少.上上下下有差嗎?如果你是拿來投資炒房的才有差吧. 住跟吃一樣是民生必須品. 如果白米一斤30萬,還會有人說誰叫你不努力,連一斤30萬的米都買不起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