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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刪除🙏感謝


happywork wrote:
.一般約與專任約的分別,除了合約名稱之外,一般約不能限制屋主與其他房仲買賣。
還有一般約在雙方通知後,可以隨時解除。這點如果合約上沒寫,後面備註記得寫上。

斡旋金是買方和仲介的事,無關賣方,且最高只能拿現金10萬。
但是訂金是賣方簽署同意後收取的錢,1000萬的房子訂金大都要20到30萬。
所以基本上無斡旋金直接轉訂金這回事。
賣方可在後面備註:訂金20萬,須由賣方收訂並簽署同意後,合約才生效。

合約裡會有一條:如由仲介帶看的客戶,兩個月內賣方不得私自與該客戶私下交易。
如果為了避免糾紛,可備註:賣方同意此項,但以仲介事前告知姓名的客戶為限。

仲介都想賺滿4%,不過如果賣不到你所要求的價錢的話是可要求仲介也退讓一些,便於成交。這個可以不用列入合約,但是最後改約時要記得寫進去。

關於房屋現況說明書,盡量說詳細。不要聽仲介說的,這個不要緊,這個沒關係。就像行車紀錄器一般,越清楚越好。

以上沒講到了,其他樓的大哥也大都講了。..(恕刪)

很有幫助
365日久見人心 wrote:
tasimho wr...(恕刪)


斡旋金本來就不能給你啊,交由仲介保管吧,如果給你沒談成或是你不賣了,斡旋金買方拿不回來怎麼辦

陳小春2525 wrote:
一定要有人相信房仲...(恕刪)



hopper1223 wrote:
前交前好熱心/簽約...(恕刪)


謝謝建議^^

yhn987nhy wrote:
HI,姐姐弟弟有在...(恕刪)


謝謝弟弟告知^^

阿昌0427 wrote:
'現況說明' 請注...(恕刪)


oh!!謝謝叮嚀 5分奉上^^

happywork wrote:
一般約與專任約的分...(恕刪)


好受用!!謝謝你 5分奉上 謝謝你唷

tasimho wrote:
永慶的一般約第六條...(恕刪)


好的^^ 謝謝叮嚀 5分奉上

591殺很大 wrote:
契約好好看,不要拿...(恕刪)


謝謝叮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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