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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定調!奢侈稅轉房地合一稅

空空再次哭哭了


小股9 wrote:
基本上真有買賣在去看...(恕刪)
小股9 wrote:
...將以2016年1月1日為界線,若之前持有未滿2年的房地,當日起出售,將課稅30%,直接取代奢侈稅...(恕刪)


這句話不就是說2016/1/1之前買的, 在2016/1/1之後賣, 但未滿兩年的就要課30%嗎? 現在買, 明年元旦賣, 就是課新制的30%, 怎會是變成"明年元月起買賣的房屋才適用"
motogogogo wrote:
空空再次哭哭了...(恕刪)


現在房地產各項稅制計算基礎都一直往實價靠近, 我倒認為不管多空都要哭了
ryanku wrote:
這句話不就是說201...(恕刪)

房地合一上路後,之前持有兩年內由原本奢侈稅改課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上路後,之前持有兩年以上的適用舊制

我不知道新聞內容哪裡看不懂,我替財政部解釋的好累= =
ryanku wrote:
現在房地產各項稅制計算基礎都一直往實價靠近(恕刪)

真的!!!
只是舊制,房屋現值還是跟實價有蠻大差距
房地合一稅率真的比預期低很多!!
且奢侈稅退場,改以獲利課稅
滿手房屋的投資客終於解套了~

舉例: 一間成本1000萬的房子,持有2年內賣出,假設賣1200萬..

奢侈稅: 1200 x 10% = 120萬

房地稅: 200 x 30% = 60萬
ryanku wrote:
現在房地產各項稅制計算基礎都一直往實價靠近, 我倒認為不管多空都要哭了


房子漲的是地價,所以如果把公告現值調到跟市價一樣(政府已經每年在做)就沒有房地合不合一的問題,因為一律依漲價倍數課20%至40%的土值稅。
(假設目前的土地公告現值是市價的三成,那目前賣房者有七成的漲價部份是免稅的)

未來公告現值如果調到跟市價很接近,那多數的漲價部份課的是20%至40%的土增稅。

如果不調到接近市價,假設只從目前的三成市價調到五成市價,那漲價的其中五成只課房地合一稅17%,比土增稅還省3%(漲一倍20-17=3%,漲二倍的部份30-17=13%,漲三倍的部份40-17=23%),而且長期持有還可以省更多,自住長期持有最多更是可以免稅。
小股9 wrote:
新聞資料很明確了不朔...(恕刪)


新聞敘述正不正確不知道,我到財政部網頁找新聞稿沒找到。
用賣的時間點來看適用新制或舊制是參考奢侈稅的認定標準,只要賣的時候持有不到兩年就要課奢侈稅,

所以猜想,2015年12月31日以前賣的適用舊制課稅,2016年1月1日以後賣的適用新制。

換言之,2016年1月1日之後賣的房子,若持有兩年以內的課徵30%,兩年以上的課徵17%。持有六年以上、自住、成交價4000萬以下、限一戶,免課稅。
2016年1月1日前買賣適用舊制.
2016年1月1日起賣屋適用新制. 但會追朔到前6年內才持有者要繳17-30%重稅.
這是朔及既往2016年前6年買屋者有罪. 要被懲罰.

持有6年以上自住賣4000萬以下才可免稅.
所以有屋6年內就是萬惡不赦的罪人. 要被苛稅重罰.
有屋有罪時代來臨.

不朔及既往應該是立法通過前持有的房屋都應該適用舊制.
否則就是不教而殺.

...................

奢侈稅懲罰2年內賣屋的投機客.
房地合一稅卻懲罰6年內賣屋的可憐揹房貸/省吃節用的有屋族.
真是萬萬稅.

....................


政府用房地合一稅掩飾數十年來縱容建商暴利炒房的天大錯誤政策.
更掩飾沒有即時廣蓋國宅解決年輕人/弱勢住的困境.
轉移社會焦點. 卻用重稅懲罰無辜有屋族.

有屋族團結用選票在各種選舉上抗議苛稅..
無屋族也用選票抗議為何過去數十年未廣建國宅平衡供需.

自古以來. 萬萬稅/錯誤政策都永遠被人民唾棄.
Stacy.S wrote:
所以猜想,2015年12月31日以前賣的適用舊制課稅,2016年1月1日以後賣的適用新制(恕刪)

不用猜想!!就是如此阿!
消息已經很明確了,我看不懂到底哪不清楚= =

只是2016上路後有賣未滿兩年房要課30%
如果上路後賣之前持有兩年上,就是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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