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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買賣只要獲利就應課稅,反對自住2000萬以下免稅或長期持有減免!


soogoo wrote:
冒然下重藥,不妥
可採從輕稅開始
設定一個遠期的目標稅率
再分20年期,從輕稅率逐年的調升到目標稅率
視每年的經濟成長率微調
讓大家有充足的時間適應、調整
緩和漸近、不傷體質最重要



君不見某市市長甫上任,左打財團,右打建商,出手又快又重,打的大快人心,

撥亂反正之時,就是要出重手下猛藥,台灣從來不缺依法行政墨守成規的官僚,

這個國家缺的是勇於承擔劍及履及的領袖,一個怕得罪業者的部長,顯然是前者.


政府要課證所稅 就說美國也有
問題是美國沒有證交稅

百分之99股民 都贊成證所稅 廢證交稅

但政府只想加稅

再傻的也知道 政府為什麼不學美國 不課證交稅

因為這是抽頭 穩賺



blackhades wrote:
很好奇...之前在國...(恕刪)


台灣股票是採交易稅而不是所得稅~~就是有賣一律課徵(有點像輕的奢侈稅 無論賺賠都課徵)


而房產交易目前採分離課稅 土地課徵增值稅 房屋採契稅核定額度去課徵20%~~再納入個人綜所稅一併申報~~
1.支持房地合一課稅,稅率高低可以討論
2.反對自住2000萬以下免稅,或長期持有任何減免
3.建議比照土增稅,賺越多,稅率累進越高
4.建議針對短期買賣者,加重稅率
5.建議自住或長期持有者,減免持有稅,如房屋稅或地價稅!

有獲利就應課稅,任何身份或理由都不應減免,短期買賣者,應加重課稅,獲利越高者,稅率應加重,漲價歸公!
同意的,大家一起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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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獲利就應課稅,沒有任何例外,對於短期買賣或高額獲利者應加重課稅,符合公平正義!

堅決反對妥協式的稅改,堅決反對討好部份人的稅改!

同意的,大家一起推吧!

adleader wrote:
同意的,大家一起推吧!


反對...反對....

堅決反對不合理之土匪式重稅......

為什麼使用現行稅制的就幾乎不用繳稅???

你以為繼承的房子若真的適用17%,稅負會很輕嗎??

以台北市房子為例....房地合一開始實施後...

繼承到的房子出售...400~500萬的稅負是跑不掉的.....

若是採累進45%...幾乎都要繳上千萬....

會不會有人說....那最好趕快拋棄繼承數千萬的老房子吧...不然繳死你..哈哈



adleader wrote:
1.支持房地合一課稅,稅率高低可以討論
2.反對自住2000萬以下免稅,或長期持有任何減免
3.建議比照土增稅,賺越多,稅率累進越高
4.建議針對短期買賣者,加重稅率
5.建議自住或長期持有者,減免持有稅,如房屋稅或地價稅!...(恕刪)


不懂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嘟嘟兔 wrote:
………只要土地增值稅...(恕刪)



支持2樓講法

目前台灣公告地價,公告現值,遠遠偏離市價,約市價的30%

公告地價,公告現值>>>受台灣政策誘導

若採房地合一,單一稅率17%,簡直一點用都沒有。

我看到了…

這兩天之前,好多空空一直在說,房價會死的很慘,因為房地合一。

這兩天之後,好多空空一直在說,房價會死的很慘,就算沒有房地合一。

搞得我好亂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放心,隔壁樓說沒有房地合一,房價也會暴跌的。讚讚讚!

我是宇宙人 wrote:
我看到了…這兩天之前...(恕刪)


我怎麼是聽到,因為房地合一,反而現在才是低點,仲介說的!
我怎麼是聽到,因為房地合一,反而現在才是低點,仲介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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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財政部今天又有新聞說要放寬僅限一戶一屋自住的條件,讓多屋族自行選擇主要自住免稅
另外應該會取消排富條款即2000萬以下免稅的規定,只要是自住就免稅
..........
政府總算是越來越理性,個人認為是趨向於合理化!
只是可能巢運跟張金鶚又要不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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