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y52 wrote:請先到國稅局完成申報...(恕刪) 國稅局有寄通知來代書似乎說會幫我處理...媽媽是因為未來還是得由我們繼承就直接放我們名下就好姊姊則是很早就嫁了有家庭有小孩,當然她要也可以分共同自然是1/2只怕以後會有問題..
win55135 wrote:姊姊則是很早就嫁了有家庭有小孩,當然她要也可以分(恕刪) 姐姐很早嫁有家庭有小孩跟繼承父親遺產有什麼關係??????中華民國遺產繼承是不分男女,不是只有你跟哥哥有繼承權,你姊姊不管嫁了沒有,是有一樣的權利.不是你姊姊要,那是她應得的,應是你兄弟請姐姐一起繼承吧?當然你姊姊也可以"自願"放棄繼承權.
其實自己辦和代書辦,差別就是懂與不懂的差別或者是怕麻煩或不怕麻煩差別.自己辦可以省這筆錢代書費用,且自己辦完就覺得也沒什麼.依大大敘述房子&土地過戶到我與哥哥共同繼承很好辦的.我兩年前也是自己跑,當然我家只有1房和兩繼承人,較不複雜.供你參考win55135 wrote:半個月前父親辭世需...(恕刪)
辦繼承...其實自己跑就好了,並不困難丫,而且可以省下很多錢,現在的志工人都很好,我記得當初自己跑的時候,地政的志工或工作人員都很熱心,會告訴你那些地方要填寫,我是覺得沒必要給代書賺這筆錢。3千跟3萬,你自己選擇吧!我的選擇是花個5天把2萬7千元賺起來!上班的薪水都沒那麼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