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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親屬買賣房子


我簡單說明˙

你會想利用買賣方式來過戶目的是想針對土增稅與贈與稅來節稅

利用買賣貸款來舉證資金流是合理運作

但你整體過程粗糙的手法是父親如何將資金轉回給你又不扣到贈與稅

想要合情合理避開這一條稅賦建議你直接諮詢專業人士
這種問題,國稅局有整理出來,

基本上,不應該說親屬之間的買賣,『視同』贈與,

而是國稅局對於三等親之內的買賣,會查得特別嚴,

如果你們在買賣之後,資金的往來沒有證據證明是真實買賣,或者如你所言之後進行現金的贈與,

都會被查稅,查到了,不但要繳本稅10%,還要罰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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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題目,應該先問,你有現金需求嗎?

採借貸處理會比較容易。

去問國稅局,國稅局會建議你,按年次分批贈與。

你父親取得新的都更後的產權後,每年按照220萬的持份,贈與你。你要繳的就是過戶的契稅,以及代書費跟一些簡單的政府規費。

而這220萬,是用『公告地價』跟『公告房價』去計算,所以算起來,應該會遠大於220萬的價值,也許400萬、也許600萬。幾年下來你就能完全的取得房屋。

在這中間,如果你有資金需求,可以用商業貸款的方法,以你持有的產權向銀行抵押貸款,這是可以的。

換言之,你可能不能一次拿到2000萬的貸款,但可以先拿一部分來用,

這是比較合理避稅的方式。

當然,如果你有大筆資金需求,還是有辦法的,這個你要去請教願意幫你的人。屬於灰色地帶。舉一個大家都知道的例子來說,頂新魏家買帝寶,就是用很少量的頭期款跟抵押取得。違法嗎?也不至於,就是遊走在制度的灰色地帶。有人願意幫你處理,就能。當然,這是有代價的。

aadnow wrote:
贈與房屋後還有另一個問題 -- 財產交易所得



你如果這樣做, 以後你要賣時你的成本就是你爸賣你的金額.
用贈予的問題更大, 取得成本算公告現值!!!

國稅局現在都有在抓, 財產交易所得必須用實價申報, 用公告現值是不行的.
先感謝以上回文的先進,提供我非常有用的資訊。
其實問這個問題最初的想法是想利用房子都更的機會,來向銀行申辦低利房貸,因為房子新,地段也不算太差,所以想說如果能用低利貸下來的這筆錢,再去做其他投資或是去買第二間房,所以我想用直系親屬買賣的方式,一來可避掉贈與稅(我以為),二來又能拿到銀行低利貸款的一筆資金可運用。不過看完大家的說明,顯得我的想法真是好傻好天真~
不過還是有一些疑問想請教:
1.如果我爸將房子產權的一半先贈與給我媽,在這邊配偶間的贈與產生贈與稅的問題嗎?
2.假設我已完全取得房子的所有權,用這房子向銀行做抵押貸款,利率也能像一般房貸一樣低(2%以下)嗎?

再次感謝各位高人指點!
1.如果我爸將房子產權的一半先贈與給我媽,在這邊配偶間的贈與產生贈與稅的問題嗎?

夫妻贈與免稅

2.假設我已完全取得房子的所有權,用這房子向銀行做抵押貸款,利率也能像一般房貸一樣低(2%以下)嗎?

有難度.除非本身在金融業上班
https://www.instagram.com/p/B9sh1kpHctU/?utm_sourc
有一種行業叫地政士,是通過國家考試的。
他們比版上專門做狀況告屋主的房仲還要專業許多,跟地政單位的關係也不錯。
地政局對於房仲的問題只是護短調解幫忙叫屋主賠錢而已,對地政士才是真正的在辦業務。
建議去諮詢地政士,這種問題是小case,花不了多少錢就會辦好妥當。
問房仲可能事情會越來越大條,他們就是喜歡看屋主挫賽!
1.規劃二親等買賣之用途只要在於要使用土增稅自用稅率及藉由實際買賣的價金支付來證明非屬贈與,而免去課徵贈與稅,同時若買賣價是符合市價者,當然買方是可以藉由向銀行貸款的部份來補足自備款不足,不過這貸款金額是一定要撥付給賣方的,而國稅局對於此類案件也會進行列管查核。
2.夫妻贈與不會有贈與稅的問題,土增稅也可申請暫不課徵,但是其他契稅.印花稅.登記規費是免除不了的。
3.因買賣而去貸款與已在你名下再去的貸款的銀行利率是有不同的,細節還是要是各家為準。
4.再來合法的稅務規劃稱為節稅,其他如避稅及逃漏稅,皆屬非法,再者欲以取巧方式逃漏稅捐者,一經查獲不管如何迂迴,還是逃不過實質課稅這把大刀。
5.不動產業界有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估價師三類經國家考試認真的證照,有各屬其專業部份,你都依需要跟專業人士洽詢。

oldcca wrote:
1.規劃二親等買賣之...(恕刪)


瞭解~感謝詳細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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