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kingella wrote:
問題是...
在大家意識到用完之前,恐怕就會開始限制出口了~
鈽是核能發電的副產物,在自然界中幾乎不存在
用鈽發電雖然可行,但一頓核廢料頂多只能產出幾公斤的鈽..
且鈽有超級強的生化毒性,針尖大小的高純度鈽丟進水自來水處理廠,就可以輕易毒死幾千人
又因為鈽有武器價值,相關的純化技術和滲透膜設備都是高度管制品,目前全世界核電廠也只有日本和法國有再用,台灣自己要搞這種技術來發電的可能性是極低的。
核能發電未來比較可能是靠釷來發電吧,但釷一樣是要分裂成鈾才能發電,
而釷的存量不會比鈾多多少。
我認為,最後全世界必定都會參考歐盟法規,跟著歐洲人的腳步走
尤其是等中國達到一定程度的均富後,也會開始限制燃料種類和用量(這是現在進行式了)
地狹人稠的台灣,未來也根本不適合搞高耗能的重工業,必須盡速轉型成像新加坡那樣,
未來不論誰執政,政府都必須認清這一點~否則只是在自掘墳墓!
...(恕刪)
你只要有承租土地,並且耕作一年以上,提出相關證明,就可以加入農會會員。
農會算是民間組織,資格審查不嚴格。
但是不是自耕農?現在『自耕農』已經幾乎不是一個法律名詞了。
以前身份證後面會有一欄,註記你的工作職業別,現在戶籍法規已經改掉這一點了。
所以沒有什麼自耕農這種名詞了,農地買賣也不限制自耕農。
之前前屏東縣長蘇嘉全農舍豪宅議題中,有出現過這個詞,但跟買賣農地這件事沒啥關係。
應該說你可以買農地,但買農地不見得可以申請興建農舍,你必須要有『耕作』的事實,被認為符合農發條例,才能申請興建農舍。
那時候就有這個爭議了,可是後來因為法律條文沒有辦法解釋,何謂自耕農跟實際農業行為的關係,所以沒有追訴。
也就是說,任何人,任何身份,現在都可以自由買賣農地。取得農地後,有實際農業活動(養雞、養鴨也算喔)後,一定時間後,就能申請成為農會會員,並且加入農保。
所以呢,回到原主題,買農地也不錯,便宜。像以前我老師說的笑話,幾十年前有某家建設公司推出一戶4000萬的房子,現在算普通,但當初算是超級豪宅,我老師說,有4000萬,自己去農村買一大塊地當村長,誰要去買那種房子啊!?
現在農村一分農地(三百坪)從80萬到300萬,買兩分600坪,就可以申請蓋一戶不小的農舍。
所以如果覺得大都市生活過於昂貴,其實在台北買一戶普通40坪的老舊公寓,就可以到鄉村去買一塊不小的土地,然後蓋一戶平實的房子,還有一大塊地可以耕作。
能源的問題還太遠,但實際生活型態的改變,可以嘗試。
現在大部分的鄉村,也都有24小時超商、網路、有線電視,其實如果覺得大都市生活沒有動力,到鄉下去搞農業,其實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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