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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高手如何破解??

主張時效。沒有意義,因為銀行會向金管會﹙還是信徵中心﹚提出展延,所以無效,建議找代書問看看結決方式。
話說30幾年前是欠本金多少啊?
那土地現在又是值多少?
銀行的利息似乎是不能滾入原本再計算利息吧
建議先確認清楚是否還有積欠銀行債務,若沒有積欠,基本上是銀行須無條件塗銷的。會被設定限制登記是因為之前與銀行有借貸所以會被限制登記,但當你償還清後若忘記做塗銷登記,你就會被限制住!有些是當初清償完銀行債務時,銀行行員及當事人本人忘了塗銷登記(就是忘記把抵押的設定解除),所以沒欠銀行錢的情況下可直接要求塗銷限制(就是直接解除)!以樓主友人狀況那麼多年未被要求執行債務償還利息或本金應該是沒有積欠債務吧!先查清債務狀況然後再來塗銷登記,若有積欠就比較麻煩了!因為這是關於欠錢抵押物品又要無償拿回抵押物是不可行的。除非你付清欠債或與銀行協商哦!
選舉快到了,找利委幫忙可能比較有用吧~~
請你朋友別太貪心
33年前土地到現在,絕對不止五倍,再鄉下也是不止
當年借錢,本金也不會超過土地價值的某個成數
難不成你朋友有巴骨可以超貸?
欠錢不還還振振有詞的,好好笑。

33年前是1981年,當時美元的定存利率超過10%,
台灣的定期儲蓄存款利率是14%,
銀行貸款應該是16%~20%左右。
合庫歷史利率整理民國60~79

肚子三層非一日之饞 wrote:
能談到多少,就看你的...(恕刪)


看背景深後就看人脈多廣...

找有力人士幫談

不用代價?

人情不用還?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天公地道

欠債33年了

竟厚顏無恥的說

有可能只還本金嗎?

得了便宜

還想賣乖?

做人老實點

欠債

該還就還

今生不還

來生還是要還

原來是想繼承債務反而:不是繼承土地…破解就是記得辦理拋棄繼承以免被銀行催討父債。

吳小姐吳小姐 wrote:
我只能說「特殊案例」...(恕刪)

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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