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後買房的錢80%是老婆付的,20%是先生付的,登記在太太名下但是家具家電日常生活費用全部都是先生支出(總金額大約等同房價)雙方後來不合協議離婚, 房子要如何處理?若, 先生要求房子價值平分, 太太可以要求 先生的動產(存款股票)也平分嗎?
你的背景我不清楚不過建議這件事你已經跟你爸媽詳細溝通過了...得到長輩的支持再來傷腦筋將心比心是相對的喔!阿諾111 wrote:由於結婚後岳母強烈要求要把我名下這間房間登記一半給我老婆,所以目前在煩惱費用的問題。(恕刪)
阿諾111 wrote:由於結婚後岳母強烈要求要把我名下這間房間登記一半給我老婆...(恕刪) 如果是年輕的我..會說..離婚吧..現在的我..錢都盡量搬到老婆那裏..還要計較什麼?結婚男女雙方都有風險..可以談談渡過風險後的財務規劃理想..雖然都是口頭說說沒「保障」..但女方只要保障..男方呢?結婚又不是在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