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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重購自用住宅只能買更貴的???該如何節稅?

樓主的算法有點奇怪,買賣房子分 房屋 和 土地 兩個部分, 據我所知,房屋賺的部分是要課"財產交易所得稅",土地是課"土地增值稅",(通常屋齡越久越高)一般來說 房屋和土地是3:7 也就是說你賣屋的收入30%是課財產交易所得稅的依據, 70%的收入是課土地增值稅, 樓主文中房屋部分過高,故覺奇怪,而重置退稅是針對土地增值稅, 如有不正確地方,請指正
http://www.htcpa.com.tw/financial-planning/tax-planning/1705


看看自己是否符合 也許你不用繳那麼多稅
該繳的稅還是得繳,不然試想一下若你換屋買的也是1200萬,依大大算法就不必繳稅,
若過一陣子這屋一樣1200萬成本賣出,依實價登錄成本,沒賺所以不必繳稅,奇怪!之前
800 --> 1200 的獲利放進口袋,不必繳稅了?
你第一棟房子買800萬賣1200萬,賺400萬繳稅很合理
不想繳稅的話,你第一棟房子就賣800萬不是就不用繳稅了?
至於你第二房子是另一件事,是賺是賠,當然是等第二棟賣了再算
不要把兩件事混在一起,這樣子你清楚了嗎?

千山寒江雪 wrote:
樓主的算法有點奇怪,...(恕刪)


房子是新房 新的房子公告價格高
至於土地因為是大社區土地持份小所以公告地價低
因此房子跟土地的比率大約3:1
如果是20~30年的舊房子並且在都市裡
那房價的部份就會很低而地價就會告
如此一來賣房的繳稅比率就會底了
但我不是這樣的情形

venlen wrote:
http://www...(恕刪)

您說的是土地增值稅嗎?
這部份應該還好因為沒有過很多年所以增值部份不多
我主要要問的是房屋交易的部份
難得半日閒 wrote:
該繳的稅還是得繳,不...(恕刪)

依目前的稅法的確是這樣


otlwu wrote:
你第一棟房子買800...(恕刪)

這樣講好像也有道理
大大的問題我也有遇過,
現在也還沒實價課稅,
先請從~~~~正常的報稅方式即可~
有網站圖文說明,參考一下吧!
http://brokerclassroom.blogspot.tw/2013/06/blog-post.html
如果真的房貸沉重
不如出租 租金可以繳房貸
再租小一點的房子 自住
或者分租 對房貸也不無小補

國父講的 漲價歸公
到現在還沒落實 100年前 國父就已經有遠見 土地房屋 應該這樣做
只是到現在還沒落實
有魄力時 推耕者有其田
卻變相養出許多 土財主
對於當初的大地主 他們的田被政府徵收去耕者有其田 現在要能落實
漲價歸公 才能落實 當初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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