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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家人長輩過世 土地遺產糾紛

樓主,有很多地方有免費的法律諮詢,看來您需要去了解一下

1.依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換句話說,奶奶跟孩子的等級相同,是要平均分的(奶奶先領1/2是沒有子女的情況下)

2.以前都說女孩子沒有繼承權,現在法律男女平等,區分通通都是平均分

3.以你們家的例子來看,盡速分割土地絕對是上策,建議你們可以先跟叔伯跟姑姑討論去調解的可能性
1.怎麼會那麼久了還沒分配好?所以現在的產權是"公同共有"嗎?
2.遺產要分配,不會是平分,要按照民法應繼分跟特留分的規定
3.分配後,有共有人之一想變賣時,隨時都可以賣出他自己的持分部分(不過其他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但是如果想賣掉整塊地,那就要按照土地法34-1的規定(多數決方式)
4.這麼大面積的土地,建議去辦理分割(根據土地分配的好壞,要互相找補),這樣以後各自產權獨立,處理、利用起來比較方便

建議:
趁長輩還在時,彼此還有些情分,要分割相對比較好談
等到長輩都不在了,那這些產權又分散到其他的子女身上,人數更多,更難處理
雖然要互相找補,但是需要拿出來的金額會比買下某人的持分的金額少很多

By多年不動產估價經驗
請對於我所說,關於外公.外婆.爺爺.奶奶的稱謂有意見的..

回去把你的小學國文課本翻出來,重新再讀一遍..

怕你早已把小學課本給丟了,請點擊以下國語辭典關於親
朋稱呼表的連結:
http://dict.revised.moe.edu.tw/htm/fulu/cw.htm

順帶放兩個WiKi關於稱謂的連結: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A5%96%E7%88%B6%E6%AF%8D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5%B7%E8%BC%A9


什麼北京話跟閩南語的區別?閩南語裏沒有區分,不代表
你就可以無視這些稱謂的區別!也請你不要把這種稱謂
的事情,又要牽扯到無意義的族群口水戰..

你說的是中文,寫的是中文字,就請你把這些事情搞清楚..


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對中文越發重視,在美國,許多中.小學
都有了中文課這個正規選項,還有無數的假日中文學校!這
是我們該引為自傲的事情.

不要等未來有一天,老外反過來嘲笑你的中文不及格!!


如果說
姑姑們真的有以嫁妝為由,在之前已經有拿現金、房產的話
可以用民法1173條的歸扣去處理...

因為奶奶還在,只要能從奶奶的口中證明這個事實的發生的話
基本上這種官司就好處理的多

民法1173條:
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
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
遺產。但被繼承人於贈與時有反對之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前項贈與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扣除。
贈與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所以只要是姑姑們之前拿的財產是以結婚為由的嫁妝時
而奶奶也能證實這個事實的話
就符合規扣的成立
只要姑姑們拿到的財產大於遺產特留分的話
就沒有繼承權了...

其實這種不動產能處理掉就盡早處理掉
延二代以上沒處理,只要當中出一個敗家子持分被法拍的話
很容易全部會被便宜揀去吃
不要以為持分別人拿你沒皮條
專靠處理這些物權糾紛賺錢的人很多
AS99999 wrote:
我阿公大概4.5年前...(恕刪)


看文中內容,你們家的財產不是一般的小康家庭,
涉及到很多繼承法的法律關係,
可能有公同共有的分割、民法1017、1030-1以下、1148-1條、1173條...。
建議還是去找律師。

FLY-SKY wrote:
PS:阿公跟奶奶不會是一家人...要分清楚,這麼大的人了,亂湊會鬧笑話.
阿公(外公)跟阿媽(外婆)是一對.(你母親的父母)
爺爺跟奶奶是一對.(你父親的父母)...(恕刪)

我覺得你國台語不分 才會鬧笑話呦

國語有分 爺奶 外公外婆
但是台語的 阿公 阿媽 是兩邊通用 並無分別
阿公阿嬤是台語的說法指的是爸爸這邊的長輩

外公外嬤是台語的說法指的是媽媽這邊的長輩

爺爺奶奶是國語的說法通常是用在爸爸這邊,不過有時父母親雙方的長輩可以通用,但要讓別人知道是在叫那邊的就是。

外公外婆是國語的說法指的是媽媽這邊的長輩

阿公奶奶基本上算台語跟國語混合用語,阿公沒問題是在叫爸爸這邊,不過因為兩邊奶奶都可以叫奶奶所以在對外人訴說時,有時不清楚你家親人匿稱的會容易搞混。

因為女孩子是嫁入門的以前一些較刻薄的公公婆婆討論事情時都會說媳婦是外人……………長孫是半子………所以重男輕女下會疼孫子然後對媳婦就……所以有時會導致一些驚世媳婦出現。
如果真要走這條路
之前拿前的還要小心有贈與稅的問題
EAPON wrote:
如果說
姑姑們真的有以嫁妝為由,在之前已經有拿現金、房產的話
可以用民法1173條的歸扣去處理...
因為奶奶還在,只要能從奶奶的口中證明這個事實的發生的話
基本上這種官司就好處理的多
民法1173條:
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
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
遺產。但被繼承人於贈與時有反對之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前項贈與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扣除。.(恕刪)
遺產這種東西複雜程度也不是版主片面表達網友可以幫忙的

還是請個律師好好研究吧!

還有樓上那個阿公奶奶的, 你才真的要掀起族群對立吧?!

閩南語阿公阿罵都是通用的, 少在那邊胡扯!
樓主阿.拖越久你會越痛苦.尤其是長輩交惡那種更痛苦
(因為偶老家就是這樣.總共一百多口人.分4還是5派.分3甲鄉下農地=.=)

建議你.趕緊找1個以上的律師+公證人.請他們盡快約時間帶錄音/影設備來現場找你長輩犛清.
並且跟你長輩要求絕不能瞞.不然會死人(說什麼掱背掱心都是肉.爭產相殘的事多的很.不讞數了= =)

人上了年紀.很容易突然走掉(偶老家就這樣.那1週同時走了4個9x歲的.現在想還是會毛......)
又沒留律師公證遺囑的更麻煩(你能想像.偶老家中間6個8x歲.17個4~5x快60歲的在爭產是什麼樣子嗎= =)

偶爸在家排老么.偶上面親戚"偶爸那一輩的沒有生同齡男丁"
(信不信由你.偶幾個長輩"通通生1堆女兒".反倒最窮的偶家是2個男的.偶哥居然是排"長孫".當年偶國中-_-)
當時走的長輩留的手筆是"1/3歸偶哥.其他均分".引發超大問題.
中間對簿數次.還搞到請條子來老家現場帶槍警戒
最後偶哥簽下"放棄同意書".把地通通丟給那幫死鰾錢的
(當年.3甲偏僻農地不用250萬就可拿下.現在1甲約120萬以上)
換來的是現在剩1個姑姑(偶爸這邊的三女.排老么)跟2個長輩(長輩的平輩)還願意來探望(偶哥婚禮也有來)
其他的.......算了罷.連"公媽牌"都請來偶家.懂的就知道是什麼樣子了......
當年偶哥沒簽名的話.偶家也不用那樣苦哈哈.好歹還可以自己種米種大豆花生(現在食品安全很ox...).....
AS99999 wrote:
我阿公大概4.5年前...(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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