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請問你900萬賣掉,扣除購屋的780萬,剩下的錢是不是多賺的?是的話,那有甚麼好說的,真實賺到了錢,繳稅是天經地義的吧?這跟保障居住權有甚麼關係?相較於房屋交易所得稅的計算,股利才真正是搶錢,兩稅合一減半多剝一層皮,股票股利發放股票總價值不變,但卻要被課所得稅,政府還理所當然說,投資股票本來就有風險,投資之前必須考慮清楚,我草~p.s: 別跟我說,會玩股票的都是有錢人,上述的政策全民適用,就算你只有一張股票,就算你擁有的是小公司的未上市股票,也套用一樣的規則
真的是看不下去所以只好上來留言900-780=120w,誰告訴我這不是獲利?若是獲利? 課稅不合理嗎? 若不是獲利,那樓主送我好了,我剛好很缺這120我管你要不要再買屋或搬到別的地方去住,反正有獲利就課稅天經地義啊
我不得不酸你!!現在賣房稅率真的很低了!!你別得了便宜又賣乖好嗎!!想賣房獲利又想買便宜屋??你是葉世文唷!!買不起屋那當初何必賣屋??如繳不起房貸賣屋是沒錯!!但也不需抱怨還要繳稅吧!!很難看耶!!這樣對須再買房的自住客真的很不公平
edwardbee wrote:那請問你900萬賣掉,扣除購屋的780萬 表面上賺120,實際上我必須以900的行情再買一間自住房。房子我是買來自住,不是買來投資。政府缺錢,要增加稅收,應該找把房子當投資工具的人要。房價漲,對自住族群是惡夢,漲了又要課重稅更是惡夢!
edwardbee wrote:相較於房屋交易所得稅的計算,股利才真正是搶錢,兩稅合一減半多剝一層皮,股票股利發放股票總價值不變,但卻要被課所得稅 其實分股利會扣股價,這種制度不是全世界皆然。比如說美股,發股利是不扣股價的,那個股價跳空跌是因為市場套利買盤的自然反應。至於說台灣不合理云云,台灣沒課證所稅不是更不合理?
瘋狂倒退嚕 wrote:居住是每個國民最基本...(恕刪) 你怎麼不賣780就好就買780賣780這樣房價會漲嗎?政府也課不到稅呀!你自已都加價賣了還硬扯沒賺那小弟告訴訴你如果你今買是買7億8仟萬賣9億賺1.2億然後換成美金移移民去米國 或 澳洲這樣還有買回來的問題嗎?這樣不是爽到國外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