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 如有認識法律相關從業人員, 可以先諮詢與一般定型化契約的差異處。此外, 合約若違反雙方"合意"精神, 並不是以文字遊戲就可判定輸贏...
若是樓主擔心律師的"能力"問題, 或是不想在公眾處公開...可以先送消保官看看, 單從網路上...
說實在的~~難免被人說是有"誹謗"的嫌疑...(招惹不必要是非!)
再不然...最多只是對爛建商...多招集一些人"取暖"罷了!!
不過, 若您的"陳述"都為真實...其實都已經交屋/過戶...真的可以不用在乎建商"補差價"的這件事...
以上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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