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岱爾 wrote:假如現金夠還房貸,很多人就不會借錢。...(恕刪) 前面的大大說的是對的,很多人不是沒錢還,是利息太低不願還。我也有房貸,但一筆現金寧願放在股市賺股利也不想還。前一陣子賣掉舊屋是想買新屋,不然一筆現金放著也不知道做什麼,還多貸了一筆,現在利息太低,有貸款就是有賺。這些房子全部自住,如果有一天真的利息漲到還不了,我們大陸還有房子在出租,頂多賣了還貸款就是了!
arno1022 wrote:台灣購屋痛苦指數名列...(恕刪) 空方0分吧全世界都知道最大的泡沫在 - 中國中國這幾年的推案量,足夠所有人住(誇張一點的說夠20億人住....)覺得新莊淡水重劃區是鬼城的,可以去一趟大陸看看那邊連人口集中的"一線城市"中,都有這種鬼城區,台灣只有發生在台北外圍,零星幾塊地而已...台灣借款利息這麼低,頂多就跟日本一樣通縮20年這幾年買屋的,如果遇到通縮,就是套20年繳高額房貸而已是預支未來的消費力沒錯,可是不會掛大陸那種借款利率高的區域,泡泡才會被爆掉
本來是1999年就要爆了當時的特權貸款,非常多的金融機構都有巨額不良債權當時的台中商銀,廣三超貸案, 中興銀行超貸, 陽信銀行超貸案,華僑銀行超貸案,中華銀行超貸案,慶豐銀行超過新台幣負70億元資產淨值,逾放比達29.05%, 很大部份虧損都是房地產超貸, 收不回來的錢太多例子了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簡稱RTC)對於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以公共資金挹注方式,彌補問題機構財務缺口。迄2008年6月30日止,基金依法賠付計有38家農、漁會信用部 ,金額約495億元佔24%,9家信用合作社金額約433億元佔21%,7家銀行(含信託投資公司)金額約1,134億元佔55%。這樣就 2000億..拿納稅人的錢, 就這樣丟到水裏. 不見了10年前,許多銀行超貸弊案爆發,發生擠兌時,房屋價格就已經被銀行高估了。這些付不出貸款的"不良資產",其實是這種"投資詐騙"行為下的"賊贓"。"賊贓"應該是要拍賣, 進入法拍屋市場,經過1拍2拍3拍,特拍之後, 打回原形,價格回到市場現值。不幸, 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在2000-2008年,投入了2000億了,這批"贓物"回到接收銀行手上,加價再上市。 失去讓房地產市場回歸正常的機會或是當時成立住房部,由政府買下這些不良資產, 整理後供出租,政府來當房東, 就可以穩定房屋市場, 不會被炒作成這麼高如果台灣的銀行,之後嚴格審查, 不再進行超貸,也許可以健全金融不幸, 銀行經常配合投資客抬高房價,讓人買不起,買不起就要借錢買,銀行藉以得到更高,更長期的貸款。現在延後爆炸, 所蓄積的能量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