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稅率根本就有問題這種假設前提是大家都在炒房現況是只有團體跟某些人在炒房我覺得政府根本設定錯對象了以自由市場來說有能力買房為什麼不讓人家買,自由社會本來就是可以交易台灣只會防防防...鯀治水用防堵最後是失敗阿大禹用輸導的才會解決問題有能力的人就買..沒能力的人就存錢買重點是...既然有能力買就要繳稅而且是要跳級的繳只要自住的人就自住,並沒有什麼問題台灣只會提特例, 不需要為了特例做什麼1.一夫一妻在不同地方工作2.夫妻一起住,不能買房給爸媽住? 不能照顧弟妹?請回到基本面大原則定出來, 用幾間當計算式? 還是用市值當計算式?多少以後稅是跳級的(像薪水一樣)這才是自由市場有能力多繳稅, 沒能力至少可以自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