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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各有一間房子就應該加稅


路西法0930 wrote:
政府研究非自住的房子...(恕刪)


我覺得,不管幾間,都加重稅.你說好不好?
單身沒結婚也加個稅,

有結婚,免稅,

有小孩,1個每年退稅12萬,2個24萬,

解決少子化、人口紅利相關問題

人多國力才強
呵呵,那以後夫妻只要多一件,全部加稅,這樣好不好,稅制也簡單.
車子只能買一台,戒指只能買一只,衣服只能買一件,手機也只能買一台,
工廠也不能多生產,要節能減碳.

forestli wrote:
水電開公司的也比你便宜許多(恕刪)


你確定營業用比較便宜?
挑戰既得利益者是很辛苦的

樓主加油

德不孤,必有鄰
如果政府官員認為這樣就可以打房 只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要選舉了騙選票 第二個官員腦袋有問題

doc92018 wrote:
如果政府官員認為這樣...(恕刪)


打房是整個社會與既得利益者的鬥爭
阻礙大是必然的
應該各種方式一起用
以減少貧富差距與投機風氣
這次的稅率根本就有問題

這種假設前提是
大家都在炒房
現況是只有團體跟某些人在炒房
我覺得政府根本設定錯對象了


以自由市場來說
有能力買房為什麼不讓人家買,
自由社會本來就是可以交易
台灣只會防防防...
鯀治水用防堵最後是失敗阿
大禹用輸導的才會解決問題


有能力的人就買..
沒能力的人就存錢買
重點是...既然有能力買就要繳稅
而且是要跳級的繳

只要自住的人就自住,並沒有什麼問題
台灣只會提特例, 不需要為了特例做什麼
1.一夫一妻在不同地方工作
2.夫妻一起住,不能買房給爸媽住? 不能照顧弟妹?

請回到基本面
大原則定出來, 用幾間當計算式? 還是用市值當計算式?
多少以後稅是跳級的(像薪水一樣)

這才是自由市場
有能力多繳稅, 沒能力至少可以自住
越想越不對
總覺政府找名目增稅收
炒房的人都用人頭
幾個月就轉手跟本不用等兩年
稅應該都不是炒房的人繳的吧
的確如此,所以幫他想了一個方法,公務人員來個大減薪,或者乾脆大家都領22k算了,我覺得這樣反而開心的人比例會多許多。

Princess J. wrote:越想越不對
總覺政府找名目增稅收
炒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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