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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產生糾紛~~急請各位專家提供意見


vidashow wrote:
1.我乾媽的妹妹有一間套房要出租,因為乾媽是從事房仲業的,所以就幫她找了一位租客,但這也是夢靨的開始!!
2.首先簽租約我們就花了快6個小時,租約也才4頁,我們簽了6個小時,原因是
(1)我們要準備簽約前租客就一直盧,說不簽約要賠她一倍的租金當違約金
(我們都跟她說我們就是要租房子了,不可能特地從台北開1個小時的車至楊梅說不簽約,所以我們才開始做簽約手續)
(2)我們的租約是在一般的書店買的版本,在簽的時候,租客一直對條文有意見,最後還說,這版本不對,她要7-11的版本,要我們出去買
(這時候我乾媽已經快瘋了,開始起了一些爭執大小聲,但最後我們還是去7-11買了她所稱的版本)
(3)另外針對租期我們是要從15日開始起租,但是租客一直說她要搬家整理時間要們7號就要給她全部的鑰匙,我們不能保留,還說怕我們未來會偷開進去
(因為這樣,我們又針對點交鑰匙的時間起了意見,因為我們6號簽約,裡面要附給她的東西部分還沒到,內部也還沒整理,讓我們協商了很久,最後我們同意7號讓她開始搬家整理,我們配合她時間要去修理房子內部跟她約,鑰匙全部給她,也建議她換鎖)
(4)就這樣,我們租約簽了快6小時,租客先付了1個月租金+2個月押金,另外付給我從事房仲的乾媽半個月服務費
(5)就這樣簽完約我們在屋裡面確認現況,前前後後很不爽花了快1個小時,邊拍照邊攝影她所說有問題的地方


3.簽完租約後租客完全展現她的詐欺功力!!我們整家子天天都收到她的騷擾
(1)第一她7日完全住了進去,不是她所言,她是搬家整理,讓我們有被詐欺A的感覺
(2)因為我們有要提供她洗衣機,所以我們簽約當天已經先從家裡搬了一台過去,但是沒有安裝,所以跟租客約 時間去安裝修改管線,但因為排水會倒溢出來,我們前前後後派了師父去了3-4趟,我也擦了3-4次地板,其間她一直唸,一直說我們違約東西有問題要上法院,還說東西沒修好15日起租日要賠償她的租賃損失,一直錄影說要蒐證
(3)之後又說冰箱不冷,明明每次我去她都是把電拔掉,你要我怎麼說,最後我直接請冰箱廠商來,讓廠商來對她,老娘花300元檢側費堵她的嘴,讓她不要再靠腰冰箱不冷的事
(4)又說洗臉台下方會滴水,好!!再請廠商去修
(5)說淋浴柱會滴水,我也請廠商去加墊片換龍頭
(6)最扯的是居然跟我說肥皂盤,會積水要我買新的給她,跟她說,這應該不屬於房東要處理的事情,如果她覺得用不習慣,可以自己買一個,本來想說算了沒多少買了,但是她居然說要拿肥皂盤上法院告我們違約,那我只好說,那你就去告吧!!如果法官受理的話我們會出庭的
(7)暖風機濾網很髒要我們清,算了,舉手之勞自己抽出來花5分鐘,洗洗了事
(8)洗衣機濾網很髒,不會拆,要我們處理,老娘就拆給她看,因為剛好她在泡衣服,就叫她自己洗!!
(9)想說這樣就沒事了,又說浴缸出水有沙子,我們想說,算了花了3500元請廠商來通水管,整間水管都清洗乾淨,看她還有啥意見
(10)又說樓上鄰居老媽媽拉椅子和跑步機聲音影響到她,樓上鄰居還很好心想跟她協調說,何時可以給她1小時跑步,她居然完全不給協調,還要求我們幫樓上鄰居的老媽媽椅子上加娤輪子,說這是擾鄰,要我們處理,不然又要上法院,說我們違約!!
好加在我們樓上鄰居人好,現在去健身房跑步,老媽媽椅子重新買一個
(11)又說隔壁社區的人放佛經聲音太大聲擾鄰'晚上講話太大聲,又說我們違約要上法院,我們只好直接去警察局報案,讓警察處理她所謂的擾鄰


會說詐欺犯有原因
1.剛好她搬家的公司是我乾媽介紹的,所以沿線找到她上任房東和鄰居,她鄰居跟我們說,她在那邊也是天天吵,也一天到晚說要告鄰居,讓房東受不了要她搬家,免費給她住一個月又陪她一個月租金當違約金,也天天找警察,而且她跟人說話都錄音錄影,說要告人
2.好心的鄰居還帶我們到警察局了解狀況,警察先生還偷偷跟我們說,她身上還有4件相關的租屋糾紛的案件在各縣市
3.另外簽約當時她自己也透漏說,她在其他地方租屋,最後沒租成對方賠給她一個月當違約金
4.綜合上述的內容再加上我們的遭遇,我們嚴重的懷疑她是慣犯,到處詐欺住免費的




4.想說它應該沒有意見了,想不到沉寂了3-4天,今天打電話來說因為我們洗衣機太髒讓她起疹子和便秘,我回她,小姐你已經住進來有半個月吧,衣服也洗了應該有4-5次,怎麼現在才反應,應該是自己氣候因素或身體不適怎樣影起過敏吧!!應該跟洗衣機沒關係
要我花錢洗洗衣槽,現在覺得錢不是問題,已經覺得租客太超過了,還說不洗她也要上法院,還說自己要從租金裡面扣錢,醫藥費也要我們出,另外又要我們請人把按摩浴缸回水口拆除清一清,讓我們整個很不爽 (目前這項我還沒回覆她我們要怎麼處理)



請各位法律專業達人,幫我們想想辦法,有什麼辦法可以趕走這位租屋蟑螂
1.因為我們也不想讓她得逞,賠給她租金
2.我們也打電話去問崔媽媽基金會,請他們協助,但是他們也說沒辦法,只能讓她繼續住下去
3.自己也了解了一下法條,因為我們是所謂的定期契約,房東好像沒法提前解除契約,如果要解除,就要賠違約金,但又不想要她得逞
4.好像也沒辦法用土地法100條-屋主收回自住的方式收回房子

真的要求助各位達人,請大家幫我想想辦法!!
感恩 謝謝!!

遇到這種鳥毛的
當下就該有警覺不簽了
看來你乾媽只想賺你的仲介費,當初我買房子也是跟十多年的同學買,後來還搞上法院,原來這些人為了賺錢,連情誼都不要了,可悲
vidashow wrote:1.我乾媽的妹妹有一間套房要出租,因為乾
簽約都是出租方主導的阿
要簽六小時很好笑,我六分鐘都閒久了,不租拉倒就這樣

房仲的專業度真市令人質疑,果然認識的賺比較多。
一開始簽約這麼盧

我就不會租給她了

趕快把人趕出去才是真的
市長住帝寶,人民吃不飽。
一開始簽約就有這麼多問題
還沒醒覺那就沒辦法了

這種人一般來說自己會寫訴狀(網路很多範例)
應該是自學過一些民事訴訟法
所以他打官司並不用花錢
他只怕打輸官司要賠錢
利用一般人怕打官司這點來進行威逼
一般人太害怕官司了
其實民事官司很好打也沒任何風險
頂多就是法官判賠錢了事(法官判賠通常金額還比和解要來的少)
如果有工作要出庭就得請假比較麻煩而已
我也不知道一般人在怕什麼
法官其實就像個協調人一樣
台灣民法對於賠償很保守
尤其雙方都是一般民眾
法官對於那些亂告的通常不會判贏
除非另一方都不提出申辯
所以勸你遇到了就要好好處理
想私了就要有認賠的打算

幾個要點:
1.你們的態度就是不要怕上法庭,這樣他就會收斂。
2.任何互動都要錄音錄影拍照存證,通聯記錄也要申請,上法庭靠這個電他。
(不要讓證據都掌握在對方,這樣對方就可以只提出對他有利的,
通常你開始蒐證他就收斂了)
3.要告就給他告,民事訴訟當被告還相對比較輕鬆,順便當作一種學習,將來也有些用處。
4.對方由於沒有構成詐欺的刑法要件,所以別亂說話,否則對方告你毀謗反而糟糕。



(1)我們要準備簽約前租客就一直盧,說不簽約要賠她一倍的租金當違約金

扯,他講這條,還要跟他簽喔

太屎尿的租客就不要租他

我所有的東西一定都是先點好,確定無誤才簽約

從第一點就有問題.......

甚麼事都還沒發生為何不簽要罰違約金?


tintin1688 wrote:
簽份租約要6小時~還...(恕刪)
我也很那悶這樣還能簽下去~
房客有這麼難找嗎?一開始就這麼盧,還要租給他?
感覺屋主只差沒跪下來拜託人家租他的房子

沒聽過看過房東[溫良恭謙讓]到這樣
光看簽約的過程就覺得不可思議,..讓我懷疑這倒底是故事還是真實案件?

看簽約的過程
這麼多要求?到底是在租房子還是賣房子?賣房子除非是缺錢急賣..不然屋主也不會這麼配合

還是這是空軍的勸世文,勸人不要想買房當包租公婆,房東沒這麼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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