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所得比這個數字當中的房價是交易的均價,譬如說去年全年房屋交易總價的均值,而所得呢,以台北市來說,就是設籍台北市的家庭之平均年所得,也就是拿去年買房子的甲乙丙丁花的總價,不是除以甲乙丙丁的平均所得喔,而是去除以全台北市的平均所得,所得到的房價所得比,那請問這個數字的意義是什麼?
當然有人會說,平均數就有其代表性,問題是,這個房價所得比裡面的分子與分母有很大相關嗎?探究這個數字本身有意義嗎?當然有人會說,全世界都是同樣的算法,台北市15倍就是比別的國家高,這我同意,這說明台北市的房價貴,新遷入者的門檻高,比別的城市高,如此而已,跟房價合理不合理也扯不上關係,我舉自己購屋的房價所得比,是要說明購屋者是理性的(當然也有不理性的,但我相信只是少數),還是會用"合理"的房價所得比去購屋,自己的房價所得比,而非統計的房價所得比。
我開版講到很多討論到最後都變成討論房價的合不合理,這是誤會了房價所得比的意義,老實說,統計的房價所得比,我個人認為是無意義,自己本身的房價所得比則有意義,是一種簡單的財務評估法,所以一種無意義的數字還能推論出房價的合不合理,我覺得真是太厲害了。
我的第1間房子在台北市,第2間房子在新北市,不買台北市不是因為房價不合理,而是跟新北市相比,不划算。我理財投資從不去想一個價格合不合理,只有划不划算,因為事物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合理,
paul168168 wrote:
恐怕是版主您誤會什麼了,
房子、食物是必需品,因此,政府有責任干涉價格,
其它的東西都可以不必管買的人收入多少,但是房子、食物則一定要看買的人收人是多少。
所以不管是有錢人還是沒錢人,任何一個城市中的市民,他收人的三分之一都一定要能買到「能居住」的房子,差別只在大或小而已,但如今,許多人不吃不喝15年才能買到房子,明顯房價太貴,政府應該要干涉,讓必需品的價格下降。
注意,房子是民生必需品,股票能夠炒作,但是房子不能炒作。
...(恕刪)
40年前(問問三四年級生 他們有經歷過的)
只要你肯拼
不吃不喝兩三年就能買到房子了
現在
就算你肯拼
不吃不喝最少也要15年~20年才能買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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