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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土地借名登記人變賣或贈與給其他人。


可愛到不行 wrote:
你應該是這位阿姨的兒...(恕刪)


可愛到不行 真是 可愛到不行

可愛到不行 wrote:
你應該是這位阿姨的兒...(恕刪)

講到要供養父母,兒子都要姊妹一起出錢出力,等分遺產時兒子又會說祖產只有男生可得,心態可議。
證人都不肯作證了
阿姨又不想告
這個案子怎麼玩的下去?

乾脆就認命搬走吧~~
超過20年可能過了法律追溯期,所以才拖了20年才處理那塊地及告知妳們。

絕世股首 wrote:
各位,一個很疼我的阿...(恕刪)


並想說用贈與的方式給予兩人,且附有保證書給姊妹兩人,加上三人與媽媽的簽名。20年後....
小弟想知道大約是多大的土地...贈與兩人20年後還沒贈與完...
繼承這一塊是沒辦法救了!
但是有承諾贈與,又有保證書(?是契約書吧?)
可以考慮朝債務不履行方面去告民事!

另外轉讓給親戚是用什麼方式轉讓?買賣?贈與?
雙方應負擔的責任是不同的喔!
詳見民法244
@潛水夫@ wrote:
說的到是容易.......(恕刪)


這是教育的問題,不是我賺的,我不會爭,就算是兄弟姊妹霸佔,又如何,身家百億又如何,做人一定要先對得起自己,不是我的,就算爭到,我不會安心,做任何事情都要靠自己比較實在~~~

或許大多數的人都會貪,但不代表這是對的,拾金不昧幾百萬,幾千萬不動心也是有人在~~~


jo87fish wrote:
可愛到不行 真是 可...(恕刪)


謝謝~~~我認為做任何事情都要靠自己,真的~~~

有志氣一點,就算兄弟姊妹要霸佔,想開一點,就當他們比較缺~~~

MaxTsai0712 wrote:
講到要供養父母,兒子...(恕刪)


的確大部分的人都是只想到自己~~~真的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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