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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急!請大家幫幫小弟想想辦法!!!!!!!!!!!

loperhuang wrote:
四、本件土地上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拍定人就建物與土地之利用關係,請自行與建物所有
人洽辦。又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建物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

七、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
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第四點是表示一定有優先承購權嗎??

第七點是指最低價最低就是土地增值稅的價額嗎??

法院公告文下方有一行資料,寫著是哪一股和相關人員辦理,打個電話或親自去一趟確認一下比較安心。地方法院在健康路三段,從側門進去比較近,或者可以去一F諮詢室請教一下那些專業人員,他們會給您最正確的答案。

JIE661231 wrote:
聽船王說的就沒錯了,
話說除非這個CASE是在台北那種寸土寸金的地方,否則會去碰的人真的不多,三拍流標的機會很高,
之前看法拍最後這種的後來都三拍轉應買公告,到時候你們家在討論要不要拿這筆錢出來,買下來,

話說一直沒人拍就給它耗下去,老一輩對家的情感很不一樣,未必會想到他價值多少,且如果真的搬家是因法院拍賣,多少也會顏面無光。

應買之後如確定價格(因該是153.6W),也可考慮跟他們說後續拍下就直接賣掉還貸款,不用讓你一個人背這筆貸款,也不至於讓家人覺得你置身度外。

感謝分享,您在人情世故處理上很棒,借偷學一下。
老虎不會在乎綿羊的態度。 世上沒有完美的時機,但是 有準備的人可以讓時機變得 完美

cobrawu wrote:
法院公告文下方有一行...(恕刪)

cobrawu兄說的去找法院書記官問這是可行的,
我去年跟內人去法院參觀法拍,當時就遇到一個案子是共有持分的狀況被法拍,
其中持有的一對夫婦在拍賣後有詢問書記官,當時書記官很親切地跟他們說明一些事情,
至於是否每個書記官都如此,我想不試試看這麼知道,或許遇到不錯的書記官在知道你的情形會給個不錯的建議。

有時候轉機或許就是在你一念之間,試試看總有機會(記得去年也是綁版上的朋友鼓勵我直接去找屋主談價錢,真的就買到房子了)。

希望一切都順利,這可能要走很長的一條路,但希望柳暗花明。
找回玩遊戲的熱情
其實樓主就當買地買房就好了
4拍買到 價錢應該很甜
我們打著燈籠找都不見得找得到呢

建議跟令尊令堂講明
不當人頭 錢您付 產權也就歸您
如果方便 建議與令尊令堂議價
將建物一併購入
以保房地產權完整性
一來比較有保障 之後處分也比較單純

房貸大家或多或少或早或晚都得揹
如果揹完房貸 產權清楚都還好
敬告:房貸揹得起多少 樓主還請量力而為~
至少該區樓主一直以來長期居住
有自己的房子也不是壞事

時也命也
令尊(或令叔?)應該也不想生意失敗 名下產物遭到拍賣
說實在的
這房子既然是令尊(與令叔合)買的
他是有權把他敗掉的

俗語說 清官難斷家務事
小妹沒有資格評論樓主與家人的相處之間孰對孰錯
只是有時候 換個觀點 危機也可以變轉機
現在樓主是有個好機會 -- 低價入手生平第一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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