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都會教買方要加的附註嗎?以買方立場,正常狀況是買房是很怕碰到貸款不足如果不足又沒人支援現金補足價差,簽個約買不成又要賠錢,挺傷的因為這條附註,貸款成數(金額)賣不成對買方來說是避免損失金錢,賣方來說可能損失的是時間(或其他機會)看當中還有什麼對賣方不利了,也有可能在買方跟你「盧」的同時因為買賣契約仍未解除,賣方是不能再賣的(一直被綁住,跟其他買方簽約要賣會變一屋二賣?)只是所謂貸款未達7成,是要怎麼請買方舉證?另外銀行貸款成數可延伸為房貸+信貸,註記房貸成數就是純房貸,這也要注意價格OK想賣的話,觀察一下買方到底有沒有誠意如果成交機會大,願意給買方加註,附註最好還是押上期限(1~2週內需確認銀行)免得被盧解不了約,無法找下一買方
NEI0527 wrote:這不是都會教買方要加的附註嗎?以買方立場,正常狀況是買房是很怕碰到貸款不足如果不足又沒人支援現金補足價差,簽個約買不成又要賠錢,挺傷的因為這條附註,貸款成數(金額)賣不成對買方來說是避免損失金錢,賣方來說可能損失的是時間(或其他機會)看當中還有什麼對賣方不利了...(恕刪)... 我當時是除了這條款, 還有加賠償條款喔!就是我貸不了7成就解約, 但是賠償1萬元給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