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絕非不鼓勵買房,而是建議不該高額貸款"
貸款越高,風險越大,當然延長年限是其一方法,但如此也就增加了繳款利息
"在房價高漲也是相對高檔下,為了買房而因月負擔問題將貸款年限加長,根本就是本末倒置的錯誤行為,代表房貸負擔遠高於本身能力!!"
如你不認同"在房價高漲也是相對高檔下"這句話,那當然可忽略其後的言語
"有能力負擔者,當然給予祝福,但大多數人們都是受媒體影響"
此點就是房仲,建築業,當政者...etc. 對房地產造市,築夢,鼓勵..etc.而不去探討貸款購屋者的風險.
就過往眾多善於理財的報導中,有一點個人非常贊同,
"當同一物件之租屋價格低於本身貸款購屋之利息,又何必將風險加諸於本身"
當然此點全台也只有雙北市才有此條件,
換言之,也就是此房價是不合理的;而對於屋主的投報率當然也是相對低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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