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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制度的重要性

我看大家都是明眼人,心裡都很清楚不動產與金融活動之必然性
這也是房地產漲價之基礎, 而不在於一般人所說的房子就是拿來住的這個觀念
既是如此,依照人類貪婪的本性,房地產就是不會乖乖的好好的分配或慢慢的波動
板主是個理想的人,可脫離現實
安大, J大跟我只是依照現實陳述
現實如此,要嘛接受,不然就革命,否則只是徒增自己困擾罷了
很多很有能力的人,因為不滿現狀就忿世忌俗,結果革命不了只在家抱怨
你想想老婆跟小孩會如此看待呢?
再者板大說的是理想,把資金導引到企業投資
這有兩個層面
一是有人要開公司嗎? 其實開過公司的人應該都知道, 開公司賺的比房地產還容易還長久
可風險大. 你不能因為房價高就要求有錢人只能開公司吧!
二是資金掖助管道.台灣之所以能夠在幾次的世界金融風暴中安然渡過,就是在於央行的金融管控做得好
彭淮南的10A真的當之無愧.你不能此一時彼一時,當初安然渡過說好棒,現在反過來說不好.經濟制度是很長遠的不能變來變去.在兩權相害下,如何抉擇甚是重要.我想彭淮南要顧的是整的國家,某些必要之惡不能歸咎於他. 如真要將資金掖助到創新企業,走的是創投與股市這條路才對.而創投或股市投資人,不也是以不動產質押來投資嗎?因此在銀行的放貸中會呈現出不動產佔大多數,這是必然之現象,而不是高房價下獨有之現象.
再說國外的資金也氾濫,如果國內房地產價格是相對較低, 那企業融資金額勢必劣於它國, 試問企業如何進行擴張.
世界上能做抉擇的事都是好壞參半,不只能因一面的問題去推翻一個決策,而不去思考另一面會如何?
而每個人能做的是看清事實,保護自己和家人.其他什麼正義問題,只能好好投票吧
JCB88 wrote:
認不認同?根本從來就不是『重點』!

只能跟你說......這是社會的『現實』!就看你要屈就現實?還是為了理想國度打拼? (恕刪)



認不認同絕對是重點...如果大家有共識, 政府會被逼迫往德國的制度修法


JCB88 wrote:

你說的『資金排擠』? 實在是.............

現在.....市場上應該是不缺『資金』! 缺的是好的機會和標的~

問題是....好的標的?它.....『獲利』不佳啊....

假如...資金有缺造成有排擠?那銀行何必為了『濫頭寸』,在那搶財團低利的聯貸案?


這點我認同, 在這個"歷史上少有"的資金寬鬆時代, 卻實不缺資金 缺的是好標, 但可以把制度建立好


rdcmd wrote:
板主是個理想的人,可脫離現實
安大, J大跟我只是依照現實陳述
現實如此,要嘛接受,不然就革命,否則只是徒增自己困擾罷了


你把事情想的太嚴重了, 現在的革命不需要拿刀拿槍, 只需要民意支持, 唯一要做得就是修法(提高持有稅, 房地所得稅, 還有現在有的短期交易稅, 加上土地持有稅)

rdcmd wrote:
你不能因為房價高就要求有錢人只能開公司吧!

不是這樣的,應該是說, 讓資金流出房地產, 讓本來就打算開公司, 或因為其他商業活動需要資金時不會產生排擠效應

rdcmd wrote:
某些必要之惡不能歸咎於他. 如真要將資金掖助到創新企業,走的是創投與股市這條路才對.而創投或股市投資人,不也是以不動產質押來投資嗎?

我不知道回了幾次了..我也認同房地產是好的抵押品, 只是不要讓他大幅波動, 巨動下的房地產會對國家造成影響

rdcmd wrote:
而每個人能做的是看清事實,保護自己和家人.其他什麼正義問題,只能好好投票吧

我一直再強調的正義不是指為什麼別人買不起的正義, 所謂的居住正義對我來說再台灣根本沒有問題, 我所強調的不公是指房地產如果發生巨大下跌, 銀行無力招架時(下跌30%是目前認為會危險的共識), 全台灣必須要一起付出代價, 這是不公平的, 也是伯南奇再面對美國問題他強調的主旨,雖然希望房市復甦, 但一定要消滅"大到不能倒的", 意旨人不再像2008以前 容易的取得房地產的資金, 還有過快的房地產漲幅
理想跟現實總是有差距的

國父的漲價歸公,最後也是空談

房產從2002年漲到現在,只有這1.2年才有開始修法

但修的還是偏向建商

例:預售屋的實價登錄要完銷後再一次登錄

這就給了建商上下其手的機會了

BTW~還有一個大到不能倒的氛圍

建商:房地產是產業龍頭,房地產倒了,很多人要失業,國家就完了


vincentkoh wrote:
認不認同絕對是重點....(恕刪)

vincentkoh wrote:
政府會被逼迫往德國的制度修法

但可以把制度建立好


一堆人吵著要往德國的制度修法?問題是....德國的不動產制度就一定完美無缺嘛?

完全移植台灣,就不會水土不服?

台灣現行的制度,少說也造就有85%的人有自有房產?大部份人取得的成本也沒那麼高不可攀!

只因為少部分人想在『市中心』買房?就要強制大部份人配合修法.....太理想化了吧!

政府只要稍微強化一下『租屋平台』,讓市區有多餘房產的人,願意釋出租人!

由專業的服務業者提供物業管理的服務!市區的房地產供需自然能取得平衡....

縱使買不起?也不至於租不起,甚至於沒地方住!

再者郊區通勤距離內的新房,年輕人也並不全然都買不起?

供給量也滿充足...加強一下市郊區間,通勤上下班的交通?實在看不出有大費周章的必要!

高房價、低租金?這不也是跟德國的現況差不多.....

當然....如果是眼紅有人可以買豪宅,自己卻只能住小宅?那是『個人問題』,真的....

人要比人?永遠是氣死自己而已.....知足就能常樂!

財富M型化、年輕人低薪化?也不一定就是房地產惹的禍!




vincentkoh wrote:
認不認同絕對是重點....(恕刪)


你不該把一篇文章分段去看. 一個完整的邏輯論述分開看會有論述不足的問題
我說要就接受現實,不然就革命.既不滿又不革命,就只剩報怨.不然就用你的選票
這不正式你說的修法嗎? 難道在網路上喊就可以修法? 或是只想當一個在家罵給老婆和小孩聽的人?


vincentkoh wrote:
讓資金流出房地產, 讓本來就打算開公司, 或因為其他商業活動需要資金時不會產生排擠效應

再者,現在想開公司的有資金緊縮的問題嗎? 有被房貸排擠?現在銀行還一堆爛頭寸
你知道親戚的公司用房地產抵押,借了一億利息比一般房貸低相當多,這叫有排擠?
還是你認為公司借貸不應以房地產為抵押,要銀行收一些未來的壁紙當抵押品
把資金趕出房地產與產業發展根本是兩碼子事, 熱錢會投資回收期長的公司?
不要看到幾個炒房的企業家,就認為這兩者有關,那是企業家個人抉擇

JCB88 wrote:
一堆人吵著要往德國的...(恕刪)


版主的理想性格也是我25歲時的使命感
但千萬別給我帽子說-既得利益者=投機客啥麼的
你說的理想都對-但請問甚麼是?共識?
光是提倡年捐一成收入濟貧或活動等等好事我們都只找同好
基於個人條件立場不敢對朋友或員工說了.尊重是自由之本嘛

還有
制度是人為的是人為的
人的經濟活動轉型是制度要不斷面臨修正的根本
並非誰的學說哪國的法律最好

在此告訴你一個更符合你理想的企業資金融資模式
既不拿房地產借款也能低利成本發展企業所以沒排擠性
就是商譽信用
但也許又會拿來批判官商勾結關說靠山啦
你說是不?

言簡意賅沒惡意
我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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